

政策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未办理退休手续)的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政策内容:
最高可申请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以家庭为单位)不超过3次。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政策条件:
1.申请人有具体的经营项目,并在怀宁县辖区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包含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申请时无参保单位(除灵活就业参保)。
2.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无其他贷款。
受理机构:
怀宁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怀宁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22室)
联系方式:
4636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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