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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五一”期间价格行为!怀宁发布提醒告诫书

规范“五一”期间价格行为!怀宁发布提醒告诫书 新怀宁视界
202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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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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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五一”节日期间

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五一”假期将至,为积极营造诚信、透明、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进一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的停车收费,各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价、变相涨价或提高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三、各酒店、宾馆及住宿行业经营者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合理制定客房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应当标明各类客房价格及服务内容,宣传图片应与客房相符;对于已确定价格或在第三方(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应当依法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四、餐饮、文化娱乐等行业经营者提供服务时应当标示服务的项目、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不得采取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模糊标价等手段误导、欺诈消费者;节日期间价格如有变化的,必须及时更换标价签、标价牌,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全县相关经营者应严格对照上述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怀宁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节日市场巡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相关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4日


来源 | 独秀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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