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经权威解读 把握发展大势
这里是江西广播电视台官方微信号
好消息
住老旧小区的人
恭!喜!了!
一项涉及全省老旧小区
数十万户居民的改造
将全面启动!
近日,江西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老旧小区的认定范围、改造内容和标准。
指导意见明确,老旧小区是指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已纳入城镇棚改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宅),以及居民自建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
老旧小区如何改造?
改造资金怎么出?

这里是江西广播电视台官方微信号
|编辑:曹林
|责编:谢永芳
|审核:朱林
|监审:龚荣生 张龙
猜你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