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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疫情新闻发布会第六场!详解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

江西疫情新闻发布会第六场!详解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 江西新闻联播
202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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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主流传播 信立天下

主流传播  信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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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下午,我省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六场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重点就《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介绍情况。


▲视频源: 高笑 王雪萦 万萍 付忆静 高磊


财政

1

截至2月7日,全省各级财政共投入疫情防控经费18.4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1.1亿元。同时,迅速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要求确保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中新增的5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2

对2020年新增的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再贷款予以财政贴息支持,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稳岗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租金减半。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3

2020年,财园信贷通支持全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质保障企业的贷款利率上限为一年期LPR减100基点;对其他财园信贷通新增及续贷企业的贷款利率,按一年期LPR上浮不超过30%降低为不超过25%执行


2020年2月至5月底,可对经营正常的企业进行无还本续贷;对受疫情影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可予以展期6个月


4

2020年2月至5月底,对全省“菜篮子”“米袋子”等服务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农业经营主体,300万元以下的政策性项目担保费率由原来的0.8%下调为不超过0.5%,其他项目担保费率由原来的1.5%下调为不超过1%


对受疫情影响而暂时经营困难的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续保、调整担保周期等方式持续提供担保服务,及时为农业经营主体恢复生产提供资金帮助。


税务


1

支持防控物资供应。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国家规定截止日期,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全额退还该期间内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收入免征增值税。保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发票供应,不受原发票核定量的限制。对纳税人境外采购疫情防控重要物资对外支付的款项免办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2

支持生活物资供应。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国家规定截止日期,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收入免征增值税


支持一线疫情防控。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以及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参与疫情防控人员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防疫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免征个人所得税。


3

支持疫情防控研发。对企业实际发生用于疫情防控的研发费用支出,落实加计扣除或税前摊销政策。对疫情防控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对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用于疫情防控创新药,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作为增值税视同销售收入。对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4

支持疫情防控捐赠。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国家规定截止日期,企业和个人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或物品,允许按规定在计算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5

着力减轻受疫情影响企业负担。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企业因疫情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发生的资产损失可依法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申报扣除。




6

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如在2月24日前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



7

延长税款缴纳期限。对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或者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可依法办理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税款延期缴纳


8

延期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的城乡居民,未能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缴



9

拓展“非接触式”服务。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江西省电子税务局和自助办税终端办理纳税申报、完税证明开具、发票代开等常见涉税业务;通过“网上申领、邮政配送”方式办理增值税发票领用业务;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和个人所得税APP办理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通过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赣服通”模块办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通过拨打12366热线办理涉税(费)咨询业务。


10

简化实名办税程序。对确需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实名事项的人员,通过核验登记证件、身份证件等方式进行验证,暂不要求进行“刷脸”验证


金融


1

截至2月5日,18家银行机构为47家企业提供了贷款支持,余额合计39.09亿元;特别是1月20日以来为其中18家企业新发放贷款5.05亿元50.34%是信用贷款,平均审贷天数1天,并给予贷款利率优惠。


2

8家保险机构为全省1.5万名参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138名江西首批援鄂医疗队员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捐赠保险,风险保障金额累计达到122.3亿元


3


引导中小微企业通过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积极申报贷款需求。切实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无还本续贷占比,增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平均增速、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


4

着力优化部分金融监管服务。指导辖内各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 年年报或 2020 年一季报有困难的,及时向监管部门申请延期。对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流动性紧张而产生贷款逾期的暂不视为违约,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可进行征信异议申请


5

对因疫情暂遇困难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降低或取消抵质押和反担保要求,缓收或减免保费、租金、利息等。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机构,省融资担保公司及各设区市再担保机构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6


我省辖内上市和拟上市公司、证券中介机构通过捐款、捐物等多种方式踊跃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航证券、国盛证券、正邦集团、煌上煌集团、仁和药业、新力控股、中大集团、青峰药业等25家企业通过社会慈善组织捐赠现金和物资总计8679.2万元。江铃汽车提前复工向武汉紧急捐赠10辆福特全顺负压监护型救护车,博雅生物持续向武汉疫区供应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三鑫医疗、3L医疗等企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抓紧生产疫情防控急需的药品、防护服、口罩、医疗器械等各项物资,以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银行


1

江西银行、九江银行、进贤农商行三家机构作为我省专项再贷款发放对象,及时对接目前确定的两批142家省级重点企业的信贷需求。同时,引导国开行等9家全国性银行驻赣分支机构,积极对接纳入国家级重点企业名单中江西企业。这些重点企业可以享受银行运用专项再贷款资金发放的低息贷款,利率上限为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个基点(如2020年1月20日一年期LPR为4.15%,上限为3.15%)。


2

据统计,截至2月6日,全省银行机构累计向疫情防控防治物资生产企业及定点医院提供信贷支持34.47亿元,其中贷款29.4亿元贴现4.5亿元;纳入省级重点支持企业名录的142户企业中,有20户已成功获得信贷支持共计11.54亿元,其中,贷款7.92亿元、贴现3.39亿元;至2月7日,三家地方法人机构累计向11家省级重点企业发放用专项再贷款资金对接的合格贷款9800万元,全国性银行向省内国家级重点企业发放合格贷款200万元,贷款利率均不高于3.15%。


各银行机构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支援疫情防控,如省农信社推出6项信贷服务专项措施,向16家应急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新增授信1.36亿元。


江西银行实行特殊时期申贷审批机制,帮助江西3L集团医用防护口罩产能由春节前的每日8万片提升至每日15万片。


中行对江西洪达医疗器械集团新增5000万元专项授信,支持其生产医用防护手套40万双驰援武汉


3

畅通国库紧急拨款绿色通道,1月23日至2月6日,已累计办理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下拨业务915笔金额32.6亿元


4

做好征信服务网点疫情防控管理,积极引导企业和个人通过互联网、征信查询机进行征信查询;对因疫情影响造成贷款逾期的企业和个人,将按照总行有关规定进行特殊处理,避免因此造成不良记录。


5

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按照特事特办原则,指导辖内银行简化疫情防控物资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提高办理效率。至2月7日,已累计办理疫情所需进口付汇业务327万美元


答记者问


Q:

目前疫情形势如何?能不能介绍一下?


A:

省疾控中心副主任、省疫情防控专家组组长程慧健:

总体来讲,除湖北省外,我省疫情发展态势与全国其他省份的疫情进展基本一致,每天都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病例发生。疫情仍以输入性病例为主,出现了本地病例。有多起聚集性疫情,以家庭聚集性疫情较多,这可能与春节习俗有关,增加了密切接触机会。





Q:

为支持我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复工达产,金融系统采取了哪些措施?


A: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韦秀长:

1月28日,省金融监管局将全省105家口罩、医用手套、防护服、抗病毒药、消杀用品、负压救护车等防疫产品生产重点企业名单发至各省内银行机构,要求他们主动对接、逐个摸排。对有资金需求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即来即审”原则,开启绿色通道加快审批,创新500万到2000万左右的信用贷款产品,并给予贷款利率优惠,支持相关企业满负荷生产。


另外,南昌市进贤县是我省防疫物资生产的重点地区,也是金融支持的重点地区。截至目前已解决9家生产企业提出的2.53亿元融资需求






Q:

如何确保贷款投放到需要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



A: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吴豪声

一是明确信贷增长目标。今年年初我们已召开金融机构信贷调控会,要求全年企业贷款同比多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增速要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


二是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我们将通过定向降准、发放支小再贷款、推进LPR市场利率报价形成机制改革,以及防疫专项再贷款政策等措施,引导银行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支持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仅今年1月份,全省累计发放支小再贷款2.66亿元;办理再贴现41.98亿元,较上年同期高出9.8亿元,中央银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力度已经加大。


三是加强银企对接。我们已经调度了468户应急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共计254.75亿元的融资需求,提供给金融机构尽快对接。


鼓励小微企业通过“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提出申请,我们要求银行机构及时对接。这一平台,关注人民银行南昌中支微信公众号,便能方便获得链接。截至2020年1月末,服务平台注册小微客户突破52.3万户,9.5万户企业成功获贷1573.8亿元;单笔放贷平均耗时仅6天。




Q:

财政部门对疫情物资采购是如何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


A:

省财政厅一级巡视员王斌:

一方面,对疫情防控相关的物资采购工作开通绿色采购通道

对全省各级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可不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和方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有效确保采购实效,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另一方面,对与疫情防控无关非急需采购工作加强统筹管理。区分轻重缓急,集中精力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需要。一是全面实行网上办公。除涉密采购项目外,其他采购项目计划申报和备案一律通过“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办理。二是加强对开标、评审现场管理。因工作需要确需开展开标、评审活动的,要求采购单位会同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评审现场管理工作。三是放宽专家选择权限。对防控期间确需开展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和专业需求自行选择评审专家,无须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四是鼓励网上商城采购。财政部门可以适当扩大网上商城品目和产品数量,鼓励预算单位通过网上商城方式采购通用类货物和服务项目。





Q:

疫情期间,社会公众如何获取信用报告,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其征信记录会有影响吗?


A: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吴豪声:

特殊时期,尽量通过互联网方式获取信用报告。个人可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及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的个人网银获取;企业可通过建设银行企业网银获取。操作步骤已公布在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微信公众号


从2月10日起,暂停南昌市征信查询服务大厅对外开放,恢复营业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大厅关闭期间,我们开通了电话预约通道(0791-86613070),确有现场业务办理需求的,可电话预约后办理,如涉及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相关征信业务,我们将开通应急通道,特事特办。


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对因疫情影响而非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信用逾期,经商业银行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可按照调整后的延后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Q:

疫情期间,税务部门在实名办税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A: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正逊:

一、积极引导“非接触式”实名办税。一是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渠道办理实名事项;二是引导纳税人在网上进行实名信息采集。通过江西省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模块或“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实名采集模块在网上全程自主办结实名信息采集和实名关系维护;三是跨区域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省内或省外的,只要通过网上完成了实名信息采集维护,就可以在网上全程自主办结“跨区域涉税事项”的报告、报验、信息反馈、税款预缴、税款缴纳等全部涉税事项。


二、严格落实“接触式”实名办税流程操作。一是对确需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实名事项的办税人员,通过核验登记证件、身份证件等方式进行验证,暂不要求办税人员进行“刷脸”验证;二是对已采集并验证实名信息的人员,将办税人员的身份证件与已采集的实名办税信息或国家人口库比对,验证通过后即可办理;三是对此前未采集实名信息但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等风险实名事项的办税人员,可暂依办税人员提供的登记证件、身份证件为其办理。




Q:

如果纳税人、缴费人确有涉税事项需要赴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那如何操作?


A: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正逊:

当前,全省各级税务机关正大力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但对确需到办税服务场所办理的,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江西省电子税务局、“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和各级税务机关提供的电话等渠道提前进行预约,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业务类别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Q:

我省开展了哪些卫生监督工作,成效怎样? 


A:

 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长李先春:

截止2月7日,全省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3411人次,执法车辆5824台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6576家,公共场所28247家,学校699所,督促临时关停公共场所16570家,督促取消娱乐性、商业性的会议、演出、表演或展览51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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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王   杰
|校     审: 朱武斌
|责     编: 胡瑾琼
|监     制: 刘在胜  
|总 监 制: 龚荣生   张   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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