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上午
江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决议》
的实施情况

2016年3月1日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
规定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
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当事人
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七年来
江西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34份
为家庭暴力受害人织起了“防护网”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
这项制度的实施
仍存在不少难点、堵点问题亟待解决
家庭暴力
F/A/M/I/L/Y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实施难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
也给了家庭暴力行为滋生的空间
今年以来
江西警方处置家暴类警情6505起
平均每天近30起
在新闻发布会上
省人大、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妇联
相继介绍了各自在
反对家庭暴力、推动落实《决议》
方面所做出的积极努力
小编也在此呼吁
家暴不是“家务事”
不同于一般的家庭冲突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
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
01
民法典第1042条第3款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02
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03
反家庭暴力法第37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家是温暖的港湾
不是充满硝烟的战场
只有家庭的和睦幸福
才有社会的稳定和谐
反对家暴
从我们每个人做起

责 编:李 健
二 审:段祖庆
监 制:胡瑾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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