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
江西省财政共计投入53.4亿元
用于支持基层组织运转保障

其中
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
财政平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
10万元、1万元至170万元和14万元
行政村补助标准高于中央要求3万元
民族乡由200万元提高到210万元
民族村由17万元提高到18万元
预拨资金1.3亿元增量资金
用于支持各地落实保障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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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闻联播
今年
江西省财政共计投入53.4亿元
用于支持基层组织运转保障

其中
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
财政平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
10万元、1万元至170万元和14万元
行政村补助标准高于中央要求3万元
民族乡由200万元提高到210万元
民族村由17万元提高到18万元
预拨资金1.3亿元增量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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