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今天(9日)印发通知,要求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
《通知》明确,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近亲属。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
《通知》进一步优化了个人账户共济政策,将“沉睡”的个人账户资金转化为“家庭健康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前期,国家医保局指导各省开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共济已彰显成效,5年来累计共济超7.8亿人次,金额超1000亿元。同时,指导试点省市探索开展跨省共济,337个统筹地区开通医保钱包并实现跨省共济。
来源:新闻联播
●新评 | 禁止违规吃喝,避免矫枉过正,管住嘴守住心才能吃得清清白白
●不止于金黄,75色上新!“油菜花博士”解锁乡村振兴的 “花色经济”
●七年破垄断,从“跟跑”到“领跑”—中国首个自主研发新一代流感特效药上市
●什么是风景独好的江西?2025年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宣传片发布
●坚守 | 体育生秒变“鸡司令” 向你投喂了一份他打下的“土味江山”
●文化中国行·赣韵 | “岁岁鸭”重生之我在景德镇当“网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