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社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祁门县供销社主动会商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加设“安全锁”的方式,健全社有资产内部监管机制。
◆一是加强社有资产运营管理,从严控制非经营性投资和非业主投资,聚焦为农服务主业,规范做好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二是对社有资产投资收益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拖欠投资收益的企业和个人发出“催款通知书”,并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催缴。
◆三是对社有全资企业的财务收支实行预算管理,所有经费开支由监事会履行事前审核职责,公务接待实行向监事会报备制度。

编辑/初审:胡 敏
视觉设计:朱敏
二审:蒋若童
终审:黄山供销集团 程金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