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各单位:
根据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状况及年历安排,结合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为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对公司春节期间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及工作安排
集团公司及各单位成立春节放假期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落实放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落实责任区域和责任人,对各系统环节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同时认真安排春节放假期间应急值班人员及物资储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证春节放假期间企业安全工作形势稳定。
(一)生产矿井
1、放假时间
胜利煤矿、牙星分公司春节放假时间2020年1月20日8:00时至2月3日8:00时。
2、工作安排
(1)矿井调度管理室要按规定时间向集团公司调度中心汇报检修、矿井通风、排水、安全监控等设备运行情况、采掘工作面状况、人员值班、带班等情况。
(2)放假期间安监员每班监督瓦检员必须对井下各用风地点进行瓦斯检测、一氧化碳检测等有害气体检测工作,同时监督每班巡护人员是否执行“入井必须两人以上”的相关规定,安监员、瓦检员、水泵工必须在井下交接班,并做好记录。
(3)区队长、班长要定期入井,对采、掘工作面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开工前采、掘工程质量。入井作业前必须经瓦检员检测完瓦斯和一氧化碳情况后方可入井作业,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
(4)做好主扇风机、暖风炉、井下局部通风的检查维护工作,确保主扇、局部通风正常运行,值班人员做好记录。暖风炉必须保证正常供热,严防一氧化碳入井,并做好检查记录。
(5)利用放假间对各系统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的单位,要提前上报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并向检修人员宣贯后,方可施工,施工时必须严格按要求执行安全措施,并且指定带班领导监护。
(6)各生产矿井开工前,必须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煤安监行管[2019]4号《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做好自行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矿井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②由矿井向集团公司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③集团公司组织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对各矿井进行验收。
④经验收评定合格,由集团公司下发同意复工复产的通知。同时各生产单位要做好全员安全培训工作,严格制定培训计划,并且学时、教案、教师资格,专业分类、考试合格率等符合规定。
(二)其它单位
1、放假时间
按公司年历安排执行,即2020年1月20日8:00时至 2月3日8:00时。
2、工作安排
(1)制定假期值班计划并严格执行,严禁出现空岗现象。
(2)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值宿、防火、防盗、防冻工作。
(3)放假期间有检修任务的,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向检修人员宣贯后方可施工,签字材料存档备查,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并指定管理人员现场监护。
(4)安排人员对应生产矿井的相关工作配合。
二、加、值班申报及工资支付办法
(一)加、值班申报
1、根据假期相关工作需要,各单位将加、值班申报表,经职能部审核(设备检修经机电部审核,安全生产经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审核),报集团分管领导批准后,于1月16日前报安全监察局、生产技术部调度中心及人力资源部。各生产单位确保每天有一名副部级以上干部、物资管理单位需确保每天有一名主任级以上干部总值班。
2、除安全保证需要外,原则上在1月25、26、27日三天法定节日期间不安排人员加班。
(二)加值班工资支付办法
1、计件单位:计件工资根据工作量及计件单价标准支付。
2、计时单位:员工及加班人员支付加班工资。
3、值班人员支付值班工资,标准为100元/天。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相关单位将停产检修安全措施及干部值班表、停产期间安全措施于1月16日前报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调度中心,值班表同时报人力资源部。
(二)集团值班领导、安全监察部、经警大队负责各单位假期值班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调度中心负责假期值班检查的车辆配备及其它事项协调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各单位假期加值班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