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集团公司机电设备配件管理,有效杜绝伪劣产品进入使用单位,避免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机电部根据集团公司〔2020〕12号文件《机电设备配件管理办法》对各单位新到货配件质量严格进行把关。

近日,机电部对两矿井新到86项2688件配件进行现场验收,其中胜利煤矿63项1709件;牙星分公司一号井23项979件。在验收胜利煤矿新到配件时发现,YWD6-43-5.5KW型减速机中配套的5.5KW防爆电机随机未到防爆合格证及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验收牙星分公司一号井新到配件时发现,KTK15(C)型扩音电话和KTC136-U1(61141)型矿用本安型汇接器缺少防爆合格证及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
机电部强调,采购部门要加强与供货单位的沟通,需要随配件到达的各类证件、报告等必须与配件同时到达,所需的各类证件、报告必须有效,避免因延误验收影响使用单位领用。
使用单位要加强配件缺陷信息反馈,尤其要对新合作厂家供货配件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如配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向机电部进行反馈,机电部将按照合同要求向厂家发出反馈函,防止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