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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

据介绍,为推行公交优先政策,提高深南路在地铁施工期间的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市交警局对现状深南大道公交专用车道的管理措施进行调整。
深南路(文锦路至上海宾馆)公交专用道管理时段由现状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外)每天 7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17 时 30 分至 19 时 30 分,调整为:每天(含法定节假日)7 时 30 分至 19 时 30 分,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据悉,因该路段为车流量较大的主路段,受地铁施工的影响,该段措施调整将维持半年,至2017年1月14日结束。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所称的公交车辆是指线路公交车辆和 10 座(含 10 座)以上黄牌载客客车。目前,我市部分 10 座(含 10 座)以上客车车辆号牌为蓝牌,该部分车辆所有人可以到车管所办理置换为黄牌的手续。
交警提醒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除上述时段外,交警部门准许社会车辆经上述公交专用车道行驶。交警部门通过电子警察、移动公交电子警察、铁骑队巡逻等等方式对违法占用公交车道行驶的车辆处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罚款 300 元。
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24小时禁止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简称“ 黄标车”)通行。据悉,对违反禁行令的黄标车,市公安交警局将按照《深圳市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处以 300元罚款。
深圳违章停车罚款标准 (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决定对我市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 ( 以下简称 " 违法停车 " ) 实施分档处罚,现将具体执行标准通告如下:
一、在下列道路、路段违法停车的,处 500 元罚款。
( 三 ) 公安交警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 ( 以实际交通标识为准,具体道路请登录市公安交警局主页
二、在下列道路、路段、部位违法停车的,处 1000 元罚款。
( 一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交通管制措施,明确不得停放、临时停车的路段 ;
( 二 ) 小区、单位出入口,人行道、人行横道、黄方格、公共汽车站点 ;
( 三 ) 广深高速公路鹤洲收费站南广场、机场南路 ( 含辅道 ) 、空港八道、领航高架桥 ( 离港平台部分允许上下人员,即停即走 ) 、空港二道、空港六道、领航一路、领航二路、领航三路、领航四路,航站四路,机场六道全段。
三、因违法停车引发交通事故或道路交通拥堵的,处2000 元罚款。
四、除上述一、二、三所列情形外,在其它道路、路段违法停车的,处200 元罚款。
五、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情形的,按照 " 就高不就低 " 原则处罚。
六、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交警部门可以将其依法拖移至指定地点停放。
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违法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的,交通警察可以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取证。
时间:2016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每日 0 时至 24 时
1、对于本市范围内从事公共设施抢修、邮政 ( 含报刊投递 ) 、快递等行业,以及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单位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经统一载物托架和车身颜色,纳入规范管理后,不受上述限制行驶措施限制。
2、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以及其它安装动力装置的二、三轮非机动车,禁止在我市道路上通行,经市残联备案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3、禁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其它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电动和机动轮椅车、电动平衡车和其它滑行工具,以及在市公安交警部门备案的特种行业电动自行车 ( 从事公共设施抢修的除外 ) 在深南路、深南大道 ( 深南文锦路口至深南新洲立交 ) 行驶、停放。
备受全城关注的“不系安全带”专项整治行动在经过一周的过渡期后,7月4日起将正式对后排不系安全带乘客进行处罚。
处罚标准:驾驶人处500元罚款,记2分;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不记分。
查处对象:重点车辆,如校车、营运客车、货运车辆、出租车、网约车等,驾乘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处罚标准:驾驶人处500元罚款,记2分;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不记分。
查处对象:重点车辆,如校车、营运客车、货运车辆、出租车、网约车等,驾乘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处罚标准:驾驶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警告或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查处对象:所有车辆的驾驶人、副驾驶座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处罚标准:驾驶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警告或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因为深圳地铁 10 号线五和站即将施工,7 月 5 日起,深圳五和布龙路口进行交通调整,将持续 6 个月。
1、禁止车辆在五和布龙路口由北转东左转。原经此路口左转的车辆,可改沿吉华路、永香路、贝尔路或周边其他道路通行。
2、禁止车辆在五和布龙路口由东往南左转。原经此路口左转的车辆,可提前改沿坂雪岗大道或周边其它道路通行。
3、禁止车辆在五和布龙路口由南往西左转。原经此路口左转的车辆,可改沿工业路、永香路或周边其它道路通行。
2016 年 7 月 5 日至 2017 年 1 月 4 日共 6 个月。
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晶报
编辑整理: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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