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你还在因为个人所得税而烦恼吗?
最新重磅消息!
9月1日起!
新的个人所得税开始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

公告如下:
一、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前款所称受赠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四条规定计算。
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
四、个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的规定,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后,在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机构所在地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新的个人所得税,房子赠与子女不需要缴任何税吗?当然不是,将房产无偿赠与子女只是免征个税!其他税费还是要交的!所以赠与的方式很不划算。
比如:
小刘自己没有房,他的父母有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普通住宅赠与、买卖、继承这三种方式哪一种最划算?
1、赠与:3%契税=3万,双方共0.1%印花税=1000,共3.1万。
2、买卖:契税适用税1%=1万,增值税及附加税等,共1万余元。
3、继承:印花税0.05%,共500元。可见,三种方式中
赠与花费最高,买卖第二,继承花费最少,但一般继承的情况并不可控,所以相对来说,想把房产给子女用买卖的方式最省钱!

除了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为了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管理机制,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信息安全和权益维护,强化组织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还发布了,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
个人信用时代,信用已经变得非常重要了,让守信者无事不扰,让失信者时时不安,一朝失信,处处受限。
END
做小吃,就到光头小吃配料
买配料,就上光头配料商城
与小吃共创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