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隔振设计标准》,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7.1.5、8.2.6条为强制性条文;


《核电厂建设工程监理标准》,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
《槽式太阳能光热发电站设计标准》,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城市照明建设规划标准》,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装配式铝合金低层房屋及移动屋》,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公告原文: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005/t20200511_24534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