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的发布实施,备受抗震支吊架行业关注。除了前文中提到的疑惑外,对于抗震支吊架的设计在有关条文中也给出了指导性规定。
5.1.12“建筑的非结构构件及附属机电设备,其自身与结构主体的连接,应进行抗震设防”。条文解释中的实施与控制特别强调:非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应由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完成,而不是一概由结构专业完成。对于设备和管线,抗震设计内容主要指锚固件连接。
上述要求强调了两点:
1、机电的抗震设计是由各专业设计人员来完成,落实了设计的责任主体;
2、机电抗震的核心内容是设备与结构的连接(指支吊架)和锚固(锚栓)。
解释条文中还特别强调了:建筑附属机电设备,不属于结构主体,抗震设计往往容易被忽略,但附属机电设备直接影响着建筑的使用功能,同时,破坏时也容易导致次生灾害。
机电抗震的设计要求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中虽只有寥寥数语,但是已经明确了所有我们行业关注的核心要素:
1、明确了机电抗震的重要性是为防止次生灾害;
2、明确了设计的责任主体是各专业设计人员;
3、确定了设计的核心任务是指连接(指支吊架)和锚固(锚栓)。
抗震支吊架的实施在通用规范中要求已经十分明确,大家切莫以为GB50981取消了“强条”就可以不需要机电抗震了。如不能全面落实抗震支吊架的应用,我们相关从业人员就要违背通用规范的强条,违反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相关单位需要承担巨额罚款,相关责任人更加需要承担终身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