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月刊)创刊于1982年,系中国商务部(原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属下第一本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际经济贸易专业刊物。《国际贸易》注重国际贸易理论、政策和实践创新的相关研究,致力于打造“国际贸易的风向标、研究人员的随身智囊”,服务国家开放型经济建设,助力中国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本刊目前唯一投稿邮箱为:intertrade_guo@vip.sina.com。
《美国优先投资政策》对中国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作者信息] 武长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后)导师;黄静怡,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美国优先投资政策》(AFIP)以系统性资本封锁、技术遏制和联盟化布局为核心战略,依托“穿透式监管”逻辑,通过跨机构投资审查体系,并结合《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案》(IEEPA)、出口管制以及证券市场监管等法律工具,限制中国资本与技术的国际获取渠道,同时阻断美资与关键技术对华流动。然而,AFIP在法律效力、经济利益分歧及盟友协调配合方面存在诸多掣肘,其政策执行效果存疑。诚然,AFIP的实施将对我国金融体系与关键技术产业构成系统性冲击,显著压缩中美跨境投融资空间并制约中国关键技术领域的发展。同时,加剧我国区域产业发展失衡,对我国产业形成结构性外围挤压,并通过制度性安排在全球治理体系中推进“去中国化”进程。因此,我国需坚持金融与技术自主,构建可替代的投融资机制与自主可控的技术体系,并通过拓展中美在非敏感领域的有限对话、深化国际合作网络、强化全球治理参与,形成多层次的战略应对体系。
关 键 词:《美国优先投资政策》 穿透式监管 资本封锁 金融自主 技术自主
2017年12月,美国在《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首次将中国定位为“战略竞争对手”。自此,美国对华战略竞争全面展开。特朗普政府时期以加征关税为主要手段发起“贸易战”,重点打击中国出口制造业;拜登政府则转向“小院高墙”策略,升级为“科技战”,强化对半导体、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出口管制,并通过《芯片与科学法案》《通胀削减法案》推动本土产业升级。进入特朗普第二任期后,美国对华遏制进一步升级至“金融战”。2025年2月21日,特朗普签署《美国优先投资政策》(America First Investment Policy, AFIP)备忘录,提出“经济安全就是国家安全”,旨在防止中国通过投资渗透美国市场、获取关键技术资源。次日,中国商务部回应称,美方做法泛化国家安全概念,具有歧视性,是典型的非市场行为,中方将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尽管AFIP尚未正式立法,但其反映了美国跨党派共识——持续加码对华限制。本文系统解析AFIP的政策内涵、实施机制及其对中国的影响,并提出应对策略。
一、《美国优先投资政策》的政策分析
(一)AFIP的形成动因
AFIP的出台是问题流、政策流与政治流交汇的结果。首先,中美技术竞争加剧,美国担忧关键基础设施依赖与中国资本流入构成国家安全风险,尤其关注美资对中国半导体、新能源、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投资。其次,AFIP并非制度创新,而是对既有政策的整合与升级,其制度基础源于1975年成立的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2018年《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FIRRMA)大幅扩展CFIUS审查范围,涵盖少数股权投资、敏感房地产、关键技术及个人数据,并要求“特别关注国家”(含中国)进行强制申报,赋予财政部基于“潜在风险”否决交易的权力。最后,AFIP由安全派与产业保护派联盟共同推动。前者以军方、国家安全机构为代表,强调国家安全优先;后者由制造业协会及供应链回流支持者组成,主张“经济安全即国家安全”。二者在“防范中国威胁”上达成共识。而主张市场效率的开放市场派影响力受限,难以形成有效制衡。
(二)AFIP的实施逻辑
AFIP遵循“穿透式监管”原则,强调实质重于形式,追溯资金来源与最终投向。一是穿透投资主体,识别最终受益人身份,凡由中国企业、国有资本或受中国政府影响的实体,即使通过第三国基金投资,也将受限。二是穿透资本流向,审查养老金、大学捐赠基金及证券组合,防止美资间接流入中国;同时评估终止1984年《中美所得税协定》,削弱美资投资中国的动机。三是穿透盟友投资,建立“可信投资者”筛选机制,防范中资借道盟友进入美国,并通过“忠诚度测试”迫使盟友选边站队。四是穿透股权性质,允许“被动投资”,但禁止外国投资者拥有实质性管理权或技术访问权,防止其影响美国企业决策或获取核心技术。
(三)AFIP的法律工具
AFIP通过多维度法律工具构建对华封锁网络。第一,多机构联动形成投资审查闭环。除CFIUS外,财政、国防、贸易、情报等部门协同监管,扩大对绿地投资、人工智能及“新兴和基础技术”的审查权限。第二,依托《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案》(IEEPA)实施制裁。依据第13959号、第14032号、第14105号行政命令,冻结涉中国军工产业的美国投资,并拟加强IEEPA在半导体、人工智能、量子技术等领域的制裁能力。第三,利用证券监管削弱中国企业融资能力。执行《外国公司问责法案》(HFCAA),要求在美上市中企接受独立审计;调查VIE架构合规性,打击欺诈行为;恢复ERISA最高信托标准,阻止养老金投资中国公司。
(四)AFIP的执行挑战
AFIP面临多重落地障碍。其一,法律效力不足。作为总统备忘录,AFIP未获国会授权,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执行依赖行政部门落实,政策稳定性差,未来可能被调整或撤销。其二,经济现实与政策目标冲突。美国科技企业如英伟达、高通高度依赖中国市场,严格限制对华投资将损害其商业利益,企业游说可能削弱政策执行力度。其三,盟友协同困难。欧洲、日本、韩国等经济体与中国经贸联系紧密,难以完全切断对华投资,在执行中或将采取折中策略。其四,特朗普个人风格增加不确定性。其决策具交易性特征,常将政策作为谈判筹码。例如2018年对中兴封杀后让步,表明AFIP也可能成为未来谈判条件,导致政策执行波动。
二、《美国优先投资政策》对中国的影响
(一)AFIP对中国的直接影响
1. 大幅收缩中美直接跨境投融资
AFIP将显著提高中国企业赴美投资门槛,涉及高科技、数据、关键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可能被拒或被迫剥离。同时,美国机构投资者将回避中国高科技及国防相关标的,导致外资支持减少,企业融资渠道受限。HFCAA强化审查将增加中企在美融资不确定性,被列入“NS-CMIC清单”的企业将面临全球主要交易所融资冻结。此外,美国可能限制离岸基金持股方式,使中概股退市压力加大,部分企业转向港股或A股。但由于两地市场流动性较弱,企业估值可能缩水,影响研发投入与扩张能力,尤其对依赖长期资本的高科技行业冲击显著。
2. 实质性冲击我国关键技术板块
美国在半导体、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等领域实施出口管制,直接影响我国获取先进设备、EDA工具与关键材料,加剧“卡脖子”问题。在半导体领域,高端制程仍依赖美及其盟友技术支持;人工智能领域,英伟达高端芯片受限将影响模型训练、自动驾驶与云计算能力;生物科技与量子计算领域,基因测序设备、生物制药核心技术及量子材料被封锁,阻碍自主突破。同时,研发工具与国际合作受限:芯片设计依赖美国生态,国产替代尚不成熟;中美高校科研合作受限;若GitHub等开源平台被封锁,将进一步削弱我国获取先进算法与基础软件的能力。
(二)AFIP对中国的间接影响
1. 加剧我国区域产业发展失衡
AFIP引发的全球供应链转移正通过“制造业外迁—产业升级受阻—区域失衡”链条冲击国内产业格局。部分低附加值制造订单向东南亚转移,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承压;内陆承接基地面临产业链断裂风险,出现“产业空心化”。相比之下,沿海地区具备较强转型能力,可通过政策扶持推动智能制造升级;中西部地区传统制造业依赖外资与出口,缺乏创新资源与高端产业支撑,转型升级难度更大,区域差距进一步拉大。
2. 对我国进行结构性外围挤压
AFIP推动全球供应链向“区域化”“集团化”演变,削弱我国资源配置效率,高科技企业面临被“友岸经济圈”排斥风险。金融层面,中资企业融资受限压缩人民币在跨境投融资中的使用空间。美元主导地位下,企业被迫依赖欧元、日元融资,成本上升;美国施压盟友加强监管,将进一步限制人民币流通,影响外汇稳定。
3. 全球治理中实现“去中国化”
AFIP体现美国重构多边秩序意图,削弱WTO规则约束力。美国多次阻挠WTO争端解决机制法官任命,导致机制瘫痪,转而以“国家安全”为由单边设限,破坏全球贸易统一性。同时,推动排他性技术标准体系,如“清洁网络计划”排除中国科技企业参与5G/6G建设,并强化与盟友在新能源、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标准合作,加剧全球技术治理碎片化,提升我国企业合规与市场准入成本。
三、中国应对策略的体系化构建
(一)核心策略:金融自主与技术自主
1. 构建稳定、替代性强的投融资体系
金融自主指降低对外部金融体系的依赖与脆弱性。应引导中资企业合规出海:完善对外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建立国家安全导向、行业分级、第三方尽调机制;制定对外投资负面清单与白名单,引导企业向政治风险较低的新兴市场布局;设立“科技企业全球化支持平台”,提供合规地图、制裁风险评估、资金路径设计等一站式服务。
同时,完善本土融资体系:发挥科创板、北交所对“卡脖子”企业的融资支持作用;拓展多元化融资来源,加强与沙特PIF、阿布扎比ADIA、新加坡淡马锡等主权基金合作;鼓励优质中概股回归A股或港股;加强资本账户管理,防范资本外逃,必要时通过流动性干预稳定市场。
2. 构建自主、安全、可控的技术体系
技术自主关键在于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即对产业升级、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具有不可替代作用的技术。应从四方面推进:一是加强顶层设计,识别关键核心技术优先级,制定发展规划与安全监测体系;二是明确突破主体,企业为主导,高校与科研机构为源头,政府提供政策与财政支持;三是聚焦具体领域,提升EDA软件、高端光刻机等自主研发能力;四是优化配套制度,强化科技金融、人才激励与分层次国际合作。
保障核心数据安全:试点“跨境数据沙盒”机制,探索自贸区、科技园区数据合规流通路径;加强对外资云服务商监管,要求数据本地化存储并接受穿透式审计。
培育非对称技术优势:在移动通信等领域推动全链条自主化,建立完整技术生态,形成“你打你的,我打我的”战略回旋空间。
(二)配套策略:有限对话、拓圈合作、话语塑权
1. 实现非敏感领域的中美有限对话
推动中美在新能源、气候变化、公共卫生等非敏感领域建立对话机制,保留合作窗口。借鉴《中美应对气候危机联合声明》经验,设立“中美科技对话机制”与“金融稳定对话机制”,协商中资企业在美合规路径,避免无序退市,稳定企业预期,为中西部产业转型争取缓冲期。
2. 扩大我国投资和技术合作朋友圈
深化与“全球南方”国家合作,依托中非、中拉、中阿合作论坛推进“技术换资源”模式。采取“选择性开放”策略,与韩国、东南亚国家加强技术合作,如允许三星西安工厂升级以换取韩方对中国芯片产业支持。在金砖国家、APEC、G20等机制中推动投资便利化共识落地。
3. 增强我国在全球治理中的话语权
健全法律反制工具:细化《反外国制裁法》实施规则,对配合AFIP的企业设定市场准入限制;完善“不可靠实体清单”,对断供企业实施反制;运用关键金属出口管制实施“技术绑定”,提升原材料市场影响力。
推进国际规则重塑:在WTO框架下联合经济体对美违规行为提起申诉,推动争端机制改革;主导“金砖国家技术标准联盟”,在6G、区块链、新能源等领域制定自主标准,打破美国技术垄断。
四、结 论
AFIP通过泛化国家安全概念,将对华遏制从技术出口管制延伸至系统性资本封锁,依托“穿透式监管”与跨机构审查体系,结合IEEPA与证券监管工具,限制中国资本国际融资并阻断美资对华流动。尽管其面临法律效力不足、经济利益冲突、盟友协同难等挑战,政策可持续性存疑,但其对我国金融体系与关键技术领域的系统性冲击不容忽视。AFIP不仅压缩中美跨境投融资空间,钳制关键技术发展,还通过供应链重组加剧区域失衡,形成结构性外围挤压,并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去中国化”。
对此,我国亟需构建“以金融与技术自主为核心,以有限对话、国际合作、全球治理参与为支撑”的多层次应对体系。坚持自主创新,打造安全可控的技术生态与替代性投融资机制;拓展非敏感领域对话空间,深化与“全球南方”及多边机制合作;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升制度性话语权,增强应对外部遏制的战略韧性与主动性。
国际贸易杂志社
责任编辑 | 刘玉洁
审 核 | 许 娜 李秀婷 王勇娟
美 编 | 齐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