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共抽检食用农产品149批次,合格146批次,其中3批次不合格。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吴江(个体工商户)(地址:宿松县孚玉镇黎河市场18号)经销的黑鱼(生产日期:2020年09月08日),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黎金和(个体工商户)(地址:孚玉镇黎河市场 )经销的鳊鱼 (生产日期:2020年09月08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石德龙(个体工商户)(地址:宿松县孚玉镇黎河市场)经销的鳊鱼(生产日期:2020年09月10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3日

来源: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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