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下达宿松县2021年春季学期
县内就读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1〕358)等文件精神,现将核定的2021年宿松县春季学期普通高中第二批助学金和免学费指标(见附件1)下达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次主要资助非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若第一批已资助,不再重复资助;若第一批没有资助,本次要资助,标准最高档1500元。非四类学生本学期每人资助标准为1000、500元。
免学费资金因各校已直接免除,公办学校由财政局直接划拨;民办学校先由财政局将资金划拨到县教育局,再由县教育局拨付到学校。国家助学金先由县财政局将资金划拨到县教育局,再由县教育局拨付代发银行账户中,银行将资助款打入学生资助专用卡,受助学生凭学生资助卡支取现金。
学生资助卡由学校集中到银行申领,受助学生到学校签领,学生本人到银行激活并支取现金。严禁对学生资助卡进行批量激活,严禁学校及其经办人员集中保管学生资助卡,严禁学校及其经办人员提取学生资助卡中的资金。学校要提醒学生保管好银行卡,若遗失或损坏,由学校组织集中为学生补办银行卡。若学生转学、退学时,学校应督促学生到发卡银行办理销户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转、退学手续。
1.各校要切实做好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不漏发一人,不错发一人。在本次打卡后,若有新增未资助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用校内资助资金立即予以资助,并及时报告县资助中心。
2.学校要监督银行将国家助学金务必在2021年6月5日前打入学生资助卡。打卡发放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告知各校,各校派相关人员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拿银行回单存档,并组织学生在《2021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款确认表》(附件4)上签字确认,不得代签、冒领。签完后原始材料须留校存档,备查。
3.各校要结合资金发放情况,及时维护和填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子系统”(简称“子系统”)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简称“建档立卡系统”)两个系统。
1.宿松县2021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资助资金拨付表(第二次)
2.2021年春季学期县内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第二批资助名册(四类学生排查)
3.2021年春季学期县内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第二批资助名册(非四类学生)
4.2021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款确认表
宿松县教育局 宿松县财政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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