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宿松县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
一、调整后宿松县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
(一)起步价:6元/2公里;
(二)车公里租价:2元/公里;
(三)夜行费:夜行车时间为当日22:00至次日5:00,该段时间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加收20%;
(四)空驶费:以单行5公里为限,超出5公里部分,每公里加收车公里租价的50%空驶费;
(五)等候费:免费等候3分钟,超过3分钟后按0.3元/分钟收取等候费;
(六)定价联动机制:国家法定春节假期期间,巡游出租车起步价临时加价3元/车次,其他计费标准不变;
(七)计费单位:每车次服务结束,计费金额据实结算。乘客乘坐巡游出租车期间发生的通行费(过路、过桥等)由乘客承担;
(八)其他:城区规划范围依据县资规局最新行政区划图。出租车至乡镇范围参照城区标准执行,经消费者提出后,也可双方协商包车议价。
二、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零时起执行。涉及出租车计价器调测及明码标价工作等事宜,由你中心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同时做好出租车运价调整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进一步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原宿松县物价局《关于调整宿松县城区出租车运价标准的通知》(宿价字[2016]01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