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8月,杨先生在迎江区大发学府汇买了一套门面房,现在就要交房了,可是他发现自家房屋的公摊面积和别人家的不一样。这是怎么回事呢?
1
在杨先生购买的这套门面房,记者看到,一层和二层中间有红色楼梯相连,在二楼房间的北面有一扇门,可以通往外面的走廊。杨先生说,和他家同样户型的房子,有的公摊面积是按照总面积4%计算的,有的是一楼4%二楼28%,可是他家的门面房,楼上楼下都是按照28%来计算公摊面积的。
【采访】杨高升 反映人
公摊本身人家就是一层就4%
还有人楼上楼下跟我一样的
他人家楼上楼下都按4%计算了
我就搞不清这房子的合同
到底是不是有存在这个欺诈性质

在杨先生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约定,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49.18平方米。而杨先生的购房合同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中有一条小区内部情况介绍,注明了二层商业较一层公摊大,达到28%,一层仅4%。杨先生认为他家的一楼应该按照4%来计算公摊面积,这样就可以少付不少钱。
【采访】杨高升 反映人
合同上面本身就写着
上面是28%下面是4%
他现在就是把我楼上楼下
一起计算了28%
这样无意中我房子产生的平方
就是多了30多万
这跟那个4%算的话那我就是
多到将近50万

记者随后陪着杨先生一起找到了房屋开发单位,安庆市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也不愿意介绍具体情况。

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到了市住建局市场管理处。


工作人员调出了原始的规划图纸,向杨先生介绍,他买的门面房虽然有两层,但是由于有楼梯相连,所以是作为一整套房屋来计算公摊面积的,由于二楼还有一个门能供人出入,和其它户型并不完全一致,所以计算方法不能一概而论。

【采访】郑久应 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房屋面积计量科科长
他因为这套房子啊
他是因为规划设计是一套房屋
并且二层跟公共部位还设计有门
郑科长介绍,如果杨先生认为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或者有疑似欺诈消费者的条款,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来源:天天直播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本文仅用于传播信息,未做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予以删除
民生热点、爆料、商务合作:
18805569819(微信同号)
往期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