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临江产业园(核心区)PPP环境治理改造工程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CG-AQSS-2020-075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临江产业园(核心区)PPP环境治理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业绩: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上海础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业绩一:桥头集南路(龙城路裕溪路)工程施工2标段(合同价:31635.220675 万元 )。
业绩二:颍上县S454颍上夏桥至杨湖段改建等工程PPP 项目(项目总投资72268.75万元,中标费率91.8%,资本回报率5.8%)。
业绩三:黄山市屯溪区黎阳镇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合同价:12585.28万元)。
业绩四:宿州市高新区汴北新区河道生态综合治理PPP 项目(本项目暂定付费总额:60591.83万元。中标价:合理利润率为5.39%,工程费用下浮率为5.25%,年度运营维护服务费:1268.00万元/年)。
业绩五:祁门县御医(特色)小镇基础设施 PPP 项目(中标价(人民币)为贰亿零伍佰零贰万零贰佰壹拾陆元。工程造价报价费率: 96. 75%;合理利润率报价: 6%)。
四、主要标的:
预算总投资金额:人民币15800万元整(不包含建设期利息)
最高限价:本项目投标报价分为合理利润率、折现率、年运营绩效服务费、绿化亮化景观工程量清单报价、新建三条道路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经审计后的)下浮率。其中:合理利润率最高限价为7.00%,折现率最高限价为6.50%,年运营绩效服务费最高限价为287.83万元,绿化亮化景观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为7622.29万元,超过上述上限的报价将被拒绝;新建三条道路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经审计后的)下浮率不低于3%,报价小于该下浮率的将被拒绝;投标人应结合招标条件和自身情况,报出可以最终承受的各项投标报价,招标人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报价。
采购需求: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成交社会资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其中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为14年。在合同期内,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准备阶段、实施阶段、运营阶段的全过程管理、融资、建造、运营、维护至终止移交的完整周期。运营期内,政府依据项目的可用性服务和运营维护服务绩效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
股权结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20%,即3160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316万元,社会资本出资2844万元。
建设运营内容概况:(1)新建道路工程:新建纬二路(经七路-经五路段)808米、纬二路(规划支路段)287米、经九路(规划支路)396米的道路工程,道路附属设施包括自来水、雨水、污水、电力、通讯、有线、天然气等与道路工程同步建设。
(2)绿化亮化工程:纬三路、经七路、明星路、港口路、经五路五条道路的道路景观绿化面积381000㎡(其中红线内绿化面积80000㎡,红线外绿化控制带301000㎡),道路景观亮化70000㎡,地形改造及种植土110000m³,硬质铺装6000㎡。
(3)运营内容: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后,由项目公司承担其综合环境治理运营服务,内容包括:纬三路、经七路、明星路、港口路、经五路五条道路和新建纬二路(经七路-经五路段)、纬二路(规划支路段)、经九路(规划支路)的雨污管道疏通、维护;河道清理;绿化养护;道路清扫;新建道路路面养护;路灯设施的清洁、保养、维修等。
合同履行期限:(1)本PPP项目采购社会资本投资人。成交社会资本与政府指定的宿松临江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准备阶段、实施阶段、运营阶段的全过程管理、融资、建造、运营、维护至终止移交的完整周期。运营期内,政府依据项目的可用性服务和运营维护服务绩效考核结果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及运营维护服务费。(2)本项目拟采用项目运作模式为BT0模式。(3)本项目合作期为 15 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4年)。
五、开标时间: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
六、评审专家名单:钱时学、程锦、陈丽芳、段钢、斯强美、张革青、吴劲松。
七、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第22条。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875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方式:18133001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何林、王腾云
手 机:13956060102、18755110804
电 话:0551-65149581/582/583/586-831、656
传 真:0551-65149580
邮 箱:94134493@qq.com
十一、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开标一览表
招标文件(含PPP合同)
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2日

来源: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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