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依规运用信用约束手段治理公路违法超限超载现象,进一步提升公路超限超载治理成效,根据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 36 个部门《印发<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7〕274 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宿松县交通运输局初步审核同意,拟决定对以下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予以公示。
本公示期自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11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速与宿松县交通运输局联系,联系人:宋向阳,联系电话:0556-7816428,手机号码:18155678663。
宿松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2日
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
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名单

来源:宿松县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