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警示和震慑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倾向的用人单位,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2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县2021年第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一、安徽宅盟商业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违法主体:安徽宅盟商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26MA2T1K3R7B
公司地址:安徽省宿松县孚玉镇孚玉中路485号1幢
实际经营人:石菊顺
身份证号码:340826197408212216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11月,宿松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陆续接到关于安徽宅盟商业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投诉。宿松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指导劳动者收集相关欠薪证据的同时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安徽宅盟商业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石菊顺在经营期间,拖欠27名劳动者劳动报酬218360元。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松人社监令〔2021〕5号),责令该单位于2021年2月5日前支付所有拖欠的劳动报酬,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实际负责人隐匿。
2021年4月19日,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2021年5月29日公安机关将石菊顺抓获;2021年5月31日石菊顺将拖欠的劳动报酬全额付清。同时,相关部门将对石菊顺继续进行审查起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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