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2
LCO2-12a地块东至城关路,南至龙门支路,西至龙门南路,北至黎河路,用地面积1.68公顷,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03
LC02-12a地块分为LC02-12a-01和LC02-12a-02两个地块,其中LC02-12a-01地块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LC02-12a-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4
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地块性质 |
用地 面积 (公顷) |
地块开发强度 |
建筑 限高 (米) |
用地兼容 |
备注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最小 |
最大 |
最小 |
最大 |
最小 |
最大 |
|||||||
LC02-12a-01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0.54 |
30 |
1.8 |
20 |
24 |
东南 |
||||
LC02-12a-02 |
070102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1.14 |
30 |
1.8 |
35 |
54 |
|||||
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规划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电、来信对该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依据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该方案。
公示期: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8月15日。
联系人: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56-7817109
地址:宿松县孚玉镇人民路184号
附:区位图、控规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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