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经开区勤务组收到相关部门转来的贴文后,迅速根据贴文曝光的视频和图片进行核实,找到了皖H16668工程车和驾驶人李某。李某在接受办案民警询问时,对其所驾车辆违法安装后射灯行为无异议。
办案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违规安装后射灯行为给予200元处罚。并现场拆除了违规安装的后射灯。
9月5日,经开区勤务组织10余名警力在辖区内开展了整治大货车违规安装车灯专项行动,现场拆除大货车违规安装的氙气灯、LED灯、后射灯等灯具20余个,对驾驶人进行了警示教育,提示驾驶人切勿违规安装车灯和违规使用车灯,做到夜间会车文明、规范使用车灯。
交警提示:大货车违规安装氙气灯、LED灯、后射灯看似方便了自己,却给他人的出行安全带来了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车灯刺眼导致出现视觉盲区,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屡见不鲜。《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公安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查处违规安装车灯和夜间会车不变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守护夜间出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