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安徽省著名商标初审工作程序》以及省工商局《关于开展2017年安徽省著名商标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工商商字〔2017〕6号)的有关规定,2017年安徽省著名商标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材料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送时间
凡申请认定2017年度安徽省著名商标(含2013年度著名商标到期需要再认定)的,应向各县、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申请材料,各县、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6月5日前统一汇总后报送市工商局商标科,逾期报送将不再受理。
二、几点要求
1.申请人商标注册地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认定的商标注册和实际使用时间达三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前有效注册商标。
2.申报企业的商品质量或服务优良,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经查实在抽检、消费、媒体报道等方面有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不予申报。申报企业属高耗能、高污染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不予申报。
3.申报企业所使用该商标的商品2014年、2015年、2016年三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和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或者省外同行业位居前列;并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的市场信誉,市场影响力较大。
4.申报企业属于到期再认定的,必须符合经济指标保持上升趋势,产品质量优良,市场占有率较大或者不断提高的要求。对于经济效益严重下滑,或者发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产品质量、安全、环保、信誉问题以及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企业不予申报。2013年度认定的安徽省著名商标今年已到期,企业需要再认定的,
5.积极鼓励战略新兴性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制造业、我市主导产业、自主创新企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电子信息和电子商务企业、旅游文化和文化创意设计企业、自主品牌出口企业、专业商标品牌基地企业等争创省著名商标,发展品牌经济。
特别提示:省著名商标申报材料有严格的书式要求,凡有意向申报2017年安徽省著名商标的单位,可以与我司联系,我司可派员指导。联系电话:0553-3013073;13305530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