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加强我市消防车通道整治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针对堵占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消防车通道标识线施划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察行动,现将近期发现的一批违法行为和问题予以集中曝光。
1、开发区人民法院
时间:5月23日
问题:消防车通道有车辆违停(辽AD07910)

2、开发区人民法院
时间:5月23日
问题:消防车通道有车辆违停(辽KPB357)

3、浑南区华发首府
时间:6月9日
问题:消防车通道有车辆违停(辽A91Z5D、辽A02X7E)

4、浑南区金辉中央云著
时间:6月9日
问题:东北侧消防车通道未施划

5、于洪区龙逸花园
时间:6月5日
问题:消防车通道有车辆违停(辽A0B13G)

6、大东区城建草仓公寓
时间:6月8日
问题:消防车通道有车辆违停(辽AL035U)

7、大东区尚品天城小区
时间:6月8日
问题:消防车通道有车辆违停(辽A6A35U、辽A7WX10)

8、大东区尚品天城小区
时间:6月8日
问题:消防车通道有车辆违停(辽A3636B)

9、大东区御泉华庭小区
时间:6月8日
问题:消防车通道有车辆违停(辽AV030W)

10、皇姑区新干线花园小区
时间:6月8日
问题:消防车通道有车辆违停(辽A68ZB3)

11、开发区青城
时间:6月8日
问题:消防车通道有车辆违停(辽NR2379)

消防部门消防通道是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生命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如有违反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沈阳公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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