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男子干这种勾当,被起诉了!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一起案件的起诉书



被告人覃某某(男,柳城人)
因涉嫌介绍卖淫罪
被鹿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7月2日下午,被告人覃某某伙同韦某(已判刑)经合谋后开小车拉卖淫女高某某(广西隆林县人)、胡某某(湖南汝城县人,未抓获)到鹿寨县城卖淫,被告人覃某某、韦某先后在鹿寨县城的***酒店、**酒店散发事先印制好的招嫖信息小卡片以招揽嫖客嫖娼。当天下午,覃某某通过微信联系介绍高某某在**酒店303房间与嫖客韦某某进行卖淫****,覃某某收取韦某给的介绍费150元。
2020年10月7日晚,被告人覃某某伙同何某某,经合谋后由何某某开小车拉卖淫女王某(陕西渭南市人)、朱某(湖北郧西县人)到鹿寨县城卖淫,当晚,覃某某通过微信联系介绍王某在**宾馆506房间与嫖客黄某某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介绍朱某在***大酒店832号房间与嫖客罗某某进行卖淫嫖娼活动,覃某某收取每人介绍费400元。
19岁小伙找30多岁阿姐做这事
据悉,杨某与蒙某系同乡好友
到县城办事并入住了酒店
当日下午18时许
两人在酒店房间内休息时
看到桌上的招嫖小卡片,经受不住诱惑
便拨打小卡片上的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约20分钟左右,傅某与韦某来到酒店房间
4人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嫖资后进行卖淫嫖娼
随后,4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2020年12月13日凌晨
警方在开展突击清查行动时
获悉一条重要线索:
在某出租屋内,有人涉嫌卖淫嫖娼
民警成功在该出租屋内
当场抓获涉嫌卖淫的粟某芳(女,49岁)
和嫖娼的王某琼(男,30岁)

来源:中国检察网、柳州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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