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国都市报8月27日消息(记者 蒙健)租用他人公司仓库存放3821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违反了“禁塑规定”,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分局依法对存放“违禁品”的货主阮某玉予以罚款8.8万元。
因阮某玉储存的一次性塑料制品数量大,社会影响恶劣。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分局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没收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23个规格共计3821箱,并对阮某玉予以罚款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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