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季来临,自产瓜果已经上市,为从根本上解决群众自产瓜果销售难的问题,阜南县城管执法局根据我县瓜果销售实际情况,本着“堵疏结合、便民利民、合理布局、规范管理”的原则,通过实地调查走访,积极协调,因地制宜,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不影响交通秩序和消防安全、不扰民的情况下,开辟绿色便民通道,在有条件的路段合理设置夏季临时瓜果销售摊点1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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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果临时销售点
1.淮河东路北侧(雷克泰酒店对面):骆寨红绿灯路口至颍东农商行;
2.洪河西路:地城南路以西;
3.会龙路:会龙路北侧工商局家属院门口;
4.王店路:陶子河西路以北;
5.冷寨农贸市场西侧;
6.双龙桥以南、环城西路以西;
7.新赵集西路路北:焦点网吧对面;
8.地城南路:南大桥以南路西;
9.民安社区:鹿城大道西侧,南环路南侧;
10.黄岗路:富陂大道与黄岗路交叉口以西南侧(县妇幼保健院南门对面);
11.中岗路南头:洪河路南侧空地;
12.谷河东路与富陂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13.双碑综合农贸市场北门阜新路南北两侧;
14.阜安路(三院)南侧;
15.三塔北路:城市花园西门南侧;

相关要求
1.本次批准的瓜果销售市场为临时设置,时间为6月4日至8月底,仅允许用于瓜果销售,不得用于其它商品经营活动。
2.设置临时瓜果销售摊点,需履行相关申报核准手续,统一发放临时瓜果销售摊点证明,建立一户一档,标明具体位置、经营户姓名、设置期限等相关信息,按规定时间出摊、撤摊,并做到控量、便民、规范、有序。
3.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和要求。销售瓜果农户要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按规定地点整齐有序摆放,不得擅自扩大经营面积;自备垃圾收集容器,保持摊点及周边卫生干净整洁,不得乱扔垃圾杂物和乱倒污水;不得使用喇叭或者音响招揽顾客;不得乱搭乱挂乱设棚亭,不得损坏周边公共设施,不得堵塞交通和影响消防安全。对不服从管理的瓜果农户销售商贩,将根据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来源丨阜南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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