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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被抢占?阜南官方答复!

宅基地被抢占?阜南官方答复! 略知阜南
202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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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看资讯上阜南公众网

01
宅基地被抢占

留言内容:

我们家之前发送了老人,留下一块宅基地,现在地被抢占,找村里要求我们提供证据,证明!我们准备齐全去找村里,又各种推三阻四!我想问问,我们家的这个地还能要回来吗?宅基地在田集镇张集村冯寨


田集镇答复:

网友您好,反映“宅基地被占”问题,我镇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经查,您所反映的冯国田的宅基地在其未去世之前与其外甥杨伟的宅基地已更换,且调查发现您与冯国田之间无直系亲属关系,要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工作人员王中桂(13966551236)已将处理情况向您反馈,您表示理解。



02
阜南县苗集镇桃园村建房问题

留言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你好! 因本人结婚,弟弟也即将成婚,需要在老家宅基地建房子,原有的房子建成已有二十年,房屋墙体裂开,有一侧地面塌陷,之前的房屋面积也不能满足一家6口人居住,现咨询是否能够在阜南县苗集镇桃园村宅基地建房子或改扩建?


苗集镇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询的桃园村宅基地是否可以建房或改扩建问题, 我镇已获悉。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宅基地建房及改扩建业务,属于镇规划所业务负责范围,您可向所在村委会申请新建房或改扩建,由村委会上报至镇规划所。经镇规划所工作人员现场实地核实,确定是否符合新建或改扩建条件,如符合条件,方可进行新建或改扩建。


您可电话咨询规划所工作人员,所长:刘军,电话:13965743933。如您有其他疑问,可联系苗集镇政府,电话:6970004。



03
养殖大棚申请使用基本农田问题


留言内容:

您好,我是一名已毕业大学生,读书期间通过自学与实践掌握了一定的养殖体系。近期打算回乡创业,据观察家乡有大量的秸秆未能经过畜牧转化,有一定的资源浪费与对环境不利;农村很多长辈随着年纪渐长,不能很好的从事农业活动,就想回乡创业搞山羊养殖,同时我能从事较多的农业活动。由于目前找不到合适的非基本农田搭建养殖大棚,看到9-6日公用号发布:如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先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特此咨询能都申请使用基本农田。如果可以,需要我这边怎么申请。


县自然资源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在阜南县人民政府“县长信箱”留言已收悉。我局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有关人员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殖大棚的想法。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助推乡村振兴的通知》的第四条规定:畜禽水产养殖类设施用地,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化养殖设施选址完全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确有困难的,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允许使用少量、零星的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面积控制在该项目设施农业用地总面积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20亩。经与您电话联系解答,您表示明了。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阜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保股联系(联系电话:0558- 6788362)。



04
农村宅基地确权

留言内容:

请问咱们镇宅基地有确权吗 之前听家里人说都有下去测量确权 别的村都有宅基地证书 我们加宅基地上有房子 也没有房产确证书,没有确权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针对您的问题,镇政府高度重视,已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核实,现回复如下:


现在宅基地正在办理不动产登记,目前资料正在审核中。当前,还存在部分未登记的,主要原因待下步核实给予登记。目前,宅基地证书都未发放。


如有疑问,请与镇工作人员朱振联系,联系电话:15855860953,感谢您对镇政府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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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阜南公众网

来源丨县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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