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5日,国务院下发《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商消费发〔2022〕92号)文件,文件中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问:这句话什么意思呢?
答:即从2023年1月1日起,个人名下持有时间不满1年的汽车有三辆及以上的,一年内只能卖两辆,第三辆车(含第三辆)开始开不了交易发票,也无法进行交易过户。若想要进行过户交易,则必须在名下满一年以后。
问:那么,是2023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二手车才算吗?
答:并不是,而是从2023年1月1日起,办理交易过户时,该车在个人名下持有时间是否满一年算。
新政策的出台,对车商变化也是巨大的,政策为整个二手车经营打通了所有的障碍。过去很多车商说自己就是个体户,已经习惯做个体户,但以后个体户方式可能在下个阶段很难为继,需要向正规化企业转型,个体户、经纪、中介、夫妻档,这样的小散户状态在新的政策平台下,逐步向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去发展,这同时也对所有个体经营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一步,如果是个体户请尽快注册升级成为二手车经销企业,如果是经纪公司需增加汽车销售的经营范围;
第二步,尽快在属地商务部门申报经销备案,需要准备场地证明、营业执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技能证书等材料;
第三步,在税务部门申领发票,都办好以后把个人名下的车辆减到2辆以下,过户到公司名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