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网友留言反映
阜南一物业巧立名目乱收费问题
对此
官方调查并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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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源物业公司阜南分公司巧立明目乱收费
留言内容:尊敬的书记:祥源公园城在前期交房时已经按房屋面积收取250元装修垃圾清运费的前提下,祥源物业公司阜南分公司在无任何法律法规依据情况下又巧立名目强行收取砸墙垃圾清运费1000元,且仅开具收据无发票。
官方答复: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县委书记留言,反映祥源公园城超标准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问题,阜南县委立即安排市场监管局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通过调查了解及您提供的相关单据显示您购买房屋面积为125平方米,税费明细表中列明了装修垃圾清运费为250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阜南分公司专用收据显示其缴纳金额为1000元,收款事由为“室内服务费”。室内拆除非承重墙体申报表显示其拆除非承重墙面积为16.4平方米 ,申报表中第2条规定物业服务中心对业主拆除非承重墙体而产生的额外建筑垃圾进行清运,承担相应的清运费用,其中列明了超过15平方米以上收费1000元。
经和祥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阜南分公司委托代理人接触及查看相关单据了解到:小区内业主装修垃圾清运收费标准都是按照每平方米2元标准进行收取的,业主拆除非承重墙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在计算范围。他们根据双方签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业主可以自行清运,物业不收费。如业主不愿自行清运,他们将按照申报表明示的标准进行收费,并由业主进行签字确认。
通过向县发改委进行政策咨询了解到,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为政府指导价,物业公司应按照规定价格收取。物业公司提出房屋的拆除非承重墙为额外产生,是新情况。是否为装饰装修垃圾,是否需调整收费标准,是否为市场调节价,暂无明文规定,需请示等待上级发文明确。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后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物业公司对下属工作人员沟通不畅照成的误会,向业主予以道歉,双方已取得谅解。2.物业公司从业主相关收费中给予退费1000元。
调解书于2021年1月29日经双方当事人签字送达,业主也接受了道歉和收到退款1000元。同时市场监管局要求物业公司及时和县发改委联系沟通,进一步掌握政策要求,严格执行。在当前政策不明确情况下,要公示收费标准,允许业主自行清运,严禁强制收费、捆绑收费。
执法人员已将处理情况向您反馈,您表示同意。如有疑问,请与工作人员刘学伟联系,电话:671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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