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公告
全县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全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已于2021年12月14日正式启动,优待证作为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优待证申请前,申请人应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建档立卡工作。申请人户籍地在我县的人员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非我省户籍的常住人员应满足在申请之日前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满2年及以上,携带相关证明,可以在我县申请优待证。
一、申领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含代为申请的监护人、受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建档立卡后提出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完成建档立卡后,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
(https://fwpt.mva.gov.cn:9433/net-portal/login).
(3)入户办理。对年老体弱、残疾行动不便的对象或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有关人员,经本人及其家属申请,由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入户办理,提供上门服务。
二、所需材料
(1)服务对象自行准备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照片大小为20K-50K。
(2)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
(3)非我省户籍人员,还需提供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满2年及以上的证明。
为进一步确保优待证办理高效运转,避免扎堆申请现象,全县优待证制发按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三属”、参战参试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其他退役军人的顺序,分批次办理。
三、关于不予受理情形
(1)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
(2)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
(3)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5)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
对于有上述情形的申请人应告知其不符合受理条件。
四、具体时间如下(工作日)
申领优待证相关问题可咨询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联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877525、2878016,监督电话:2877663。
阜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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