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上午,阜南县公安局会龙派出所配合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查获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并现场扣押车辆,传唤当事人。
3月20日中午,临泉县吕寨镇的小刘与同伴驾驶两轮电动车,沿国道G220自东向西靠左逆行,经过会龙辖区一路口时,被自西向南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的张某撞倒。事故发生后,张某因害怕承担责任驾车逃逸。



接到受害人报警后,民警立即调阅周边视频监控,发现一辆红色三轮电动车撞到受害人后,未做停留驾车离去。民警立即调取现场周边各大交叉路口监控视频,通过分析研判和反复比对,对肇事三轮车特征分析和走访群众获取侦破线索,最终确定肇事车辆。
23日上午,民警将肇事嫌疑人查获,驾驶人张某对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依法进行办理。

其实
发生事故不可怕
最可怕的是肇事逃逸的人!
注意
那么,交通事故发生后,
应该如何紧急处理呢?
交通事故后的紧急处理措施:
1、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果在夜间发生交通事故还需打开示宽灯和尾灯,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及时报案。当事人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打电话报警。
3、保护现场。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其中的车辆、人员、牲畜、遗留的痕迹并确保散落物不被随意挪动位置。抢救伤者,应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记,不得故意破坏、伪造现场。
4、抢救伤者或财物。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后,应采取紧急抢救措施,尽最大努力救助,并设法送附近医院抢救治疗。对于现场物品或被害人的钱财应妥善保管,防止被盗被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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