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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上午,主城区长江路与蓉城路交叉口,一位80岁老人被车辆撞倒,肇事驾驶员逃离了现场。

当天上午11点半左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民警接到了一位市民的报警,主城区长江路与蓉城路交叉口,一位80岁老人被车辆撞倒了。民警赶到事故现场时,救护车也赶到现场将伤势严重的老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但在现场,民警并没有发现肇事车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 汪杨:“我们发现地上,就在我们斑马线北侧有一滩血,血旁边有一道车辆刮擦印迹。”

民警立即对事故现场展开仔细勘查,同时对周边的群众进行走访调查。很快,他们就了解到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有群众反映是一辆电动三轮车将行人撞倒的。

由于事故现场不远处就是青阳路菜市场,民警一开始怀疑肇事车辆可能来自菜市场,便前往调查,但是并没有找到可疑车辆。于是,另一路民警调取事故现场周边的监控视频查看,很快就锁定了嫌疑车辆。

民警根据嫌疑车辆轨迹沿线追踪,最终确定嫌疑车辆是从主城区某家饭店驶出来的。民警立即找到这家饭店业主了解情况,业主反映可能是上午来饭店送菜的商贩。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 汪杨:“找到送菜的老板,发现他的车辆过后,我们进行比对,他所驾驶的车辆,并不是我们要找的肇事逃逸车辆。”

民警再次返回到饭店,并调取出嫌疑车辆的照片让饭店业主辨认,饭店业主最终认出肇事车辆是他父亲的。


当天下午2点半左右,民警在主城区某小区找到肇事驾驶员,同时找到了肇事车辆。肇事驾驶员姓牧,今年已经78岁了,当天上午11点多,他在儿子的饭店吃完饭,驾车准备回家,行驶到事发路段时,因操作不当引发了事故。
肇事驾驶员 牧某:“我就那么开,他横着走,往东边走,我就让。“
民警:“你就往左边让,没让掉,对吧?”
肇事驾驶员 牧某:“对。”


当天,牧某驾车将人撞倒后,车辆也斜倒在路上,牧某下车查看了情况,但是并没有拨打电话报警和抢救伤者,而是将车子扶起来就骑走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 汪杨:“老年人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他并不知道发生交通事故,他应当做哪些事情。发生交通事故,因为心里害怕,所以驾驶车辆通过改变线路,通过清风路然后拐弯回家了。”

不幸的是,当天晚上,伤者因为伤势过重不治身亡。牧某也将会因为他的肇事逃逸行为受到法律的惩处。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 汪杨】
" 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立刻保护现场,发现有人受伤的话,应当迅速抢救伤者,并报告路面交警,或者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池州市广播电视台
记者:潘孝胜
编辑:毕健健
审核: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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