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5日凌晨,一声巨响,一辆大型货车一头撞进了东至县大渡口镇的一家早点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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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大渡口镇居民 吴芳国】
那时候也没有什么车子,正好下雨,我正好到对面去上厕所。正好下马路那个车子的声音轰的一声。我马上就回来了。

吴芳国是这家早点铺的店主,看到自家的店铺被车撞了,他赶紧上去查看。可没想到,这辆大货车的司机并没有下车,而是迅速掉头逃离现场。

▲【东至县大渡口镇居民 吴芳国】
我老婆在那边拦,我在这边拦,那个驾驶员睬都不睬,眼睛对我们望了一望,他也不停。


吴芳国立即报了警,东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中队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一边布控一边展开调查。

▲【东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中队指导员 赵志亮】
现场一片狼藉,锅碗瓢盆,然后做早点的蒸笼,还有那些太阳伞啊,打得七零八落的。
吴芳国首先向民警提供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涉案车辆为一辆蓝色大货车,车前面牌照有1跟9这个字样,后面有5、4两个字。但是由于当天早晨下雾,民警在查看该路口监控时并没有什么收获。


当天下午,民警又赶到大渡口高速收费口,调取高速出口及附近卡口的监控,并按照事故发生时间前后推定,调取出入记录逐车排查,最终锁定,一辆车号尾数为199号大型货车嫌疑较大。民警立即与该车驾驶人联系,驾驶人张某最终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在此,民警也提醒广大驾驶员,无论事故大小,都应当保护现场,及时报警。


▲【东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中队指导员 赵志亮】
你出了交通事故,你应该保护现场要报案,你怎么能把车子开跑了呢?他说考虑到自己车子损失不大,没有损失,第二个没有造成其他的损失也不大。受害者的店主人家也没人,他就抱着侥幸心理逃避责任。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无论事故大小,都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这才是正确的处理方法。
END
来源:池州广播电视台
记者:李佳祺
编辑:朱振宇
执行总编:张明旻
总编辑:江 山
监制:杜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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