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一睁一闭
三天小长假“咻”的一下就过完了
今早起来搬砖的打工人
真的可以说是生无可恋
不光开车巨堵全勤奖光荣牺牲
到了公司堆积如山的工作
又快把上班族们现场给埋了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
还有什么能比放假这个好消息更安抚人心呢
☟
好消息①
本周只上4天班
今天已熬完,再上三天班又可以休息啦

好消息②
2月份可以休息12天
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共7天
周末:2月12日、13日、19日、20日、26日、27日休息,共6天

好消息③:
已正式官宣!阜南中小学生寒假
将于2022年1月20日开始
预计下周可能会期末考试
好消息④:
部分高校已经放假
有些高校明确要提前放假啦
最多提前放23天

此外,还有......
2022年春节放假具体安排为:1月31日-2月6日,根据交通运输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针对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法定节假日,实施7座(包括7座)以下小型客车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政策,所以,2022年春节7天高速免费通行!

据悉阜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今年起,原则上300元起缴,交的多,补贴的越多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覆盖城乡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共同构成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城乡居保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城乡居保的资金来源除个人缴费外,还有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的补贴,个人缴费越多,政府补贴也越多,而且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二是城乡居保的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由账户储存额,也就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总额来决定;基础养老金则由政府全额支付。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凡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怎样办理参保手续?
答:首次办理参保登记,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选择缴费档次,然后在存折或社保卡里足额预存保费即可。
三、缴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从 2020 年 1 月起,将统一调整为每年200 元、300 元、400 元、500 元、600 元、700 元、800 元、900 元、1000 元、1500 元、2000 元、3000 元、4000 元、5000 元、6000 元共 15 个档次。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您就缴200元,家庭经济还可以的尽量缴500元,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建议您就缴6000元吧,鼓励经济条件好的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的缴费标准,多缴多得。
四、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给补贴吗?
答:对每年正常缴费的参保人由省财政和县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从2020 年1月起,将缴费补贴最低标准调整为:缴费 200 元补贴 40 元,300 元补贴 50 元,400 元补贴 60 元,500 元补贴 70元,600 元补贴 80 元,700 元补贴 90 元,800 元补贴 100 元,900 元补贴 110 元,1000 元补贴 120 元,1500 元补贴 150 元,缴费 2000 元及以上的补贴 200 元。
五、政府对特殊困难等群体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二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从2020年1月起,政府按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以上代缴同时享受财政补贴。
六、听说现在缴得多,以后就领得多,是真的吗?
答:是的,一是缴得多,政府补贴得多。二是缴得多,以后领得多。
A、每年缴纳200元,15年共计缴纳3000元
1、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额=(200+40)×15=3600元
2、月个人账户养老金=3600/139=25.90元
3、月领取养老金=110+25.90=135.90元
B、每年缴纳6000元,15年共计缴纳90000元
1、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额=(6000+200) ×15=93000元
2、月个人账户养老金=93000/139=669.06元
3、月领取养老金=110+669.06=779.06元
从数据分析比较中,我们可以发现每年缴纳6000元保费的远比每年缴纳200元保费领取养老金要多得多。
七、去年选择了300元/年的缴费标准,今年可以变更吗?
答:可以,参保人持身份证到乡镇社保所办理,按照变更后的缴费标准将对应金额存入存折或社保卡即可完成缴费。目前,参保人还可以通过“皖事通”APP自行变更缴费档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还允许采取二次缴费的方式年内变更缴费档次。二次缴费实行差额补缴,参保人可在完成当前年度首次缴费后申请当前年度的二次缴费,选择高于首次缴费档次标准进行差额补缴,补缴后财政补贴部分进行差额补贴。(如:当前年度已缴费500元,申请二次缴费档次为6000元,按照差额(6000-500=5500元)存入存折或社保卡即可)
八、将钱存入银行和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哪个划算?
答:打个比方,年缴200元,相当于您存了240元一年期定期!年缴500元,相当于您存了570元一年期定期!200元存银行一年有40元利息吗?500元存银行一年有70元利息吗?由此可见,缴纳养老保险费就是给您存钱!比银行划算,实惠还远不止这么简单!
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缴纳?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按年一次性缴纳,由银行代扣。首次参保人员应在收到存折或社保卡的当月将当年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对应账户。已参保人员在每年1月份按照选定档次的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存折或社保卡。
十、参保人一直缴费不成功,应如何解决?
答:参保人需到参保地所属乡镇社保所,核实缴费失败原因。如果因户名与账号不符、久悬账户、银行账户注销等原因,导致缴费失败,参保人应及时到合作银行解决账户异常问题。
十一、参保人如何查询个人缴费信息?
答:参保人可以到参保地所属乡镇社保所申请查询个人缴费信息,也可以通过“皖事通”APP线上查询个人缴费信息。
十二、重复参加城乡居保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怎么办?两种保险如何衔接?
答:可以退还或转移接续。但得待参保对象达到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年龄时,城乡居保的个人账户积累额,可以退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职工,不符合退休政策的,可以转移接续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计算个人账户积累额和缴费年限,并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规定: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达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待遇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参保人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十三、我户口迁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能转移吗?
答:可以转移,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领取待遇的,继续在户籍地领取,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十四、达到什么条件,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参保人年满60周岁、每年按规定足额缴纳保险费且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另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1951年7月1日之前出生)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本县居民可从2014年2月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
十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现每人每月11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及利息)除以139(计发系数)。对于缴费年限满15年的,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2元。
十六、今年到60周岁,如何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答:根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规定:“参保人员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员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待遇领取手续。郑重提醒:参保人应于到龄当月前将到龄当年和欠缴保费缴纳到位,否则不能从到龄次月而是从到账次月享受待遇。
十七、已年满60周岁,因欠费或中断缴费未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可以不补缴,直接领取养老金吗?
答:根据皖人社秘〔2018〕402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12月起,对已年满60周岁因欠费或中断缴费未核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包含: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五类),可以不补缴,直接领取养老金,且该政策延续至2020年12月31日,已经按规定发放城乡居保待遇的贫困人员,支付终身。
十八、参保人可以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吗?
答:不可以。每一位参保人只能选择领取一份养老保险待遇,不能重复享受。
十九、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金额可以归还或继承吗?
答:可以,参保对象在缴费或待遇领取阶段身故的,其个人账户(含政府补贴部分)本息金额全部退给法定或者指定继承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并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参保人死亡的,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704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二十、参保人死亡后,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申请手续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应提供的资料包括:(1)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户籍所在地镇、村出具的死亡证明;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2)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或公安机关及乡镇、村委会(社区)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3)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无法通过原银行账户支取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还需提供指定金融机构的其他账户信息。
县城乡居保中心咨询电话:6716517 671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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