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阜南官方答复一批网友留言
涉及
失火、宅基地、建停车场等问题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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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故意纵火,造成人员受伤问题
留言内容: 尊敬的警察叔叔 您好 我是一名学生,今天回家时发现家中的柴火垛被烧了,问了我爷爷,才知道,前天夜里有人把俺家和邻居家的柴火垛点了,我爷爷在救火的时候,面部被烧伤,且我家的一辆车也被烧坏了一部分。但是没有目击者,而且村里监控也少,找不到纵火人,请问可以寻找警察的帮助吗?
县公安局答复:网友您好,您的来件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阜南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通过您表述的无法判断是否构成案件,请及时到当地派出所进行报案。如您还有意见建议欢迎您与阜南县公安局联系,联系电话0558-2883877。

02.
强占多占宅基地
留言内容:领导您好!我是阜南县地城镇高郢村后乔组村民。我今年申请的危房改造重建,经村镇领导部门批准有手续。我西边是空闲宅基地,现在有人强行霸占并施工。并占用我部分宅基地。对方家已经一户两宅,加上霸占的有三宅了。不知道是领导部门批准对方建的还是对方违反土地管理法建的……
地城镇答复:尊敬的网友您好,接到您反映“强占多占宅基地”的问题,地城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包村干部、信访办人员及村两委进行调查。
经实地调查了解,该群众反映的邻居一户三宅及强占其宅基地问题不实。如有后续相关问题请与地城镇党政办联系,联系电话:0558-6991371。

03.
关于修建金辉水岸西侧
建停车场问题对规划局的投诉
留言内容:金辉水岸小区西侧,在业主购买时,规划是建公园。多数业主也是考虑这个原因购买的金辉水岸。现在县规划局,不考虑业主的利益,不召开听众会,就私自修改规划,将其建设成停车场。这严重侵犯金辉水岸几百户业主的利益。第一、停车场是收费的,而金辉水岸业主是有自己小区内的停车场,小区居民对再建停车场的需求为0。第二、停车场跟居民区(本小区)仅一墙之隔,存在噪音污染、尾气污染的风险,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第三、小区西侧停车场的建设将影响小区的楼盘日后的出售价格,小区业主是花着因接壤公园的因素高价格买入的。第四、规划局没有收集小区业主的意见,就随意修改当初的规划,我们质疑流程的是否合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县长信箱留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查阅相关资料,现回复如下:
根据《阜南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金辉水岸小区以外西侧空地为城市道路绿地,不属于公园绿地。按《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分类,道路绿地是指道路和广场用地内的绿地,包括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等,而公园绿地是指对公众开放的、可以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老城区的统筹改造,为解决我县老城区停车难的问题,2020年县政府批复了《阜南县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20-2035)》,将我县部分城市道路绿地及零星闲置土地规划为生态停车场。《阜南县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20-2035)》是城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县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一切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活动必须符合《阜南县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20-2035)》要求,在规划审批实施过程中,规划、住建、城管等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划,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而金辉水岸西侧空地在《阜南县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20-2035)》范围内。因此,并不存在将公园改为停车场的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以上回复内容已电话与您沟通,如有异议请与规划中心余韩云联系,联系电话0588-6788361。


编辑丨阜南公众网
来源丨阜南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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