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型超市、便利店疫情防控行为规范

根据池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现对小型超市、便利店疫情防控作出如下规范:
1.在经营场所入口处设立“配戴口罩入内”等内容的提示牌。
2.服务人员每天进行晨检、体温检测,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
3.服务人员必须配戴口罩,与顾客接触较多的收银员、售货员等上岗时应佩戴手套。
4.强化消毒措施,定时对场所内门把手、座椅、垃圾桶等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设施和部位进行消毒。
5.禁止开展任何形式的公众聚集性促销活动,禁止开展试吃、试饮等现场服务活动。
6.保持场所通风,不能开窗通风或通风不良的,使用电风扇、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方式。
7.提倡微信等网络付费方式支付。

小型餐馆疫情防控行为规范

根据池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现对小型餐馆疫情防控作出如下规范:
1.在入口处设立“配戴口罩入内”等内容的提示牌。
4.强化消毒措施,定时对就餐场所、设施进行消毒。
5.保持经营场所清洁卫生,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水龙头及洗手液、消毒液等。
9.严禁聚集用餐,提倡无接触式配送、无接触点取餐,提倡外带、外卖等方式供餐。
10.保持场所通风,不能开窗通风或通风不良的,使用电风扇、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方式。
11.提倡微信等网络付款方式支付。

理发场所疫情防控行为规范

根据池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现对理发场所疫情防控作出如下规范:
1.在经营场所入口处设立“配戴口罩入内”等内容的提示牌。
2.工作人员必须配戴口罩,在服务过程中,应减少与顾客不必要的交谈。
3.提倡顾客预约理发,错时理发,严禁形成人员聚集。
4.强化消毒措施,定时对理发场所消毒。
5.理发刀具、胡刷、头梳、毛巾、围巾等理发器具,要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6.及时对理发用品用具进行分类清洁,妥善处理理发垃圾。
7.理发用品用具能够满足清洗消毒周转要求,一次性用品要保证充足,不得重复使用。
8.提倡微信等网络付款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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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池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编辑:毕健健
执行总编:张明旻
总编辑:江 山
监制:杜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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