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19年1月,东至县香隅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仅用两天的时间就完成了一件法援案件的办理,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一位工伤死者家属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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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30日,杨大姐的丈夫卢某在东至县香隅镇某企业上班时,失足摔伤后死亡。关于赔偿问题,杨大姐与这家企业多次协商都没有结果。
我家(丈夫)年龄很年轻,只有四十来岁,因为当时他(企业答应)赔的那些钱,当时我很不满意。

2019年1月16日,杨大姐向东至县香隅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香隅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向东至县法援中心汇报案情后,东至县法援中心当天就受理了申请,并指派香隅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承办这起案件。当天,香隅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分别向杨大姐、涉事企业了解情况,并向公安机关核实卢某死亡原因,认定卢某是工伤死亡。
死亡认定是双方没有分歧的,主要分歧就在于双方对死亡赔偿金这一块比较大。

朱敏说,卢某是家中主要劳动力,他的死亡将会导致家庭经济陷入困难,同时杨大姐在精神上也受到了很大的打击。考虑到这些情况,他们就先做这家企业负责人的思想工作,希望企业能理解对方的难处,提高赔偿金额。最终这家企业答应将赔偿额度提高到99万元。第二天,杨大姐与这家企业达成了赔偿协议。
当时从承办到结案,到达成调解协议,我们仅用两天时间。在签订协议第二天,企业支付了22万,剩余部分是77万就约定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赔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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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池州广播电视台
▌记者 / 潘孝胜
▌编辑 / 何杰
▌执行总编 / 张明旻
▌总编辑 / 赵 琴
▌监制 / 杜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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