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我们栏目近期报道了主城区的一些小区里,个别居民为了自己停车方便,就在小区公共停车位上装地锁的事情。报道播出以后,相关部门非常重视,及时拆除了这些地锁。前几天,又有市民向我们栏目组反映说,主城区书香名邸熙苑小区也有很多的公共停车位被上了地锁,一起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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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号,在主城区书香名邸熙苑小区,记者看到不少停车位的确装上了地锁,即使有空位,其他业主的车辆也无法停进去。
主城区书香名邸熙苑业主

停车场怎么能锁呢?锁了就变成私人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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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书香名邸熙苑业主
只要是有地锁的,都是被别人霸占了。拆掉好,哪个有车子进来,哪个可以停,不是哪一个人的,是大家公共场地。

那么,究竟是谁设置了地锁?记者找到了小区物业公司——池州市宇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了解情况。公司负责人李斌说,他们曾经在小区的部分公共停车位上设置了地锁,并以协议的方式出租给业主使用。
池州市宇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 李斌

2016年,我们设置了部分地锁,大概有12、13把地锁,业主交了一年600块钱的使用费。2017年,我们接到了街道和居委会的通知,不允许在小区里再设置地锁,当时我们已经拆除了一部分。
李斌说,之后他们几次拆除地锁都遭到了部分业主的反对。

池州市宇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 李斌
他说交了600块钱的使用费。当时我跟他们说,已经早都过期了,现在已经是2020年了。

那么,业主能不能以交费租用为由,不允许小区物业公司拆除设置在公共停车位上的地锁呢?为此,记者咨询了安徽安池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忠明。汪律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安徽安池律师事务所律师 汪忠明
安装车位锁这个行为是侵犯了其他业主共同享有的权利,因此,他们这个出租车位的协议是无效的。我们认为车位锁应当由业主或者物业公司自动拆除。如果他们不自动拆除,那么相关执法部门可以依法来拆除。
池州市宇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 李斌

下一步,我们跟业主进行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如果业主再次还是进行反对,我们请城管和相关部门协助我们来进行强拆。
记者今天再次联系了书香名邸熙苑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李斌,得知下周一,他们将对公共停车位上的地锁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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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池州广播电视台
▌记者 / 丁瑶
▌编辑 / 施立平
▌执行总编 / 张明旻
▌总编辑 / 赵 琴
▌监制 / 杜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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