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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这些新规定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今天上午,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执行副主任陈洪保律师走进本台《政风行风热线》子栏目《法律热线》节目直播间,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一些新规定与听众进行交流。
陈洪保介绍,《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发面都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拿夫妻共同债务来说,《民法典》不仅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而且举证责任也进行了调整。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执行副主任陈洪保律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方法,由夫妻一方来举证证明是个人债务变成了债权人来举证。如果说向夫妻一方举证债权的话,你来举证证明这个钱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或者为了家庭生活所举得债务。否则,这个就是夫妻一方的债务,跟另一方没有关系。”
节目中有听众咨询,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自己婚前的一套拆迁房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此陈洪保回答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工资、经营性收入等。夫妻一方婚前所得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中,他们结婚五六年,2006年所产生的一套拆迁房,也就是说这套房产本质的产权产生于婚前,虽然现在产权写在了夫妻一方的名下,但是我认为这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 | 安徽之声记者王昕
值班编辑 | ZH
审核 | 张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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