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安徽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试行)》和《安徽省特殊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用清单化、表格化的方式梳理提炼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相关要求,以方便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照担责和基层监管人员高效监管。


两份清单梳理了特殊食品安全监管的多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提炼了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的相关要求,并用清单化、表格化的方式进行展示,主要包括了主体责任、责任依据、处罚依据、法律责任等四项内容。两份清单多处引用新修订的《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关于特殊食品监管的有关条款,充分体现了安徽“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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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将把《清单》编印成册,结合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和深化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等专项行动,组织市县局开展《清单》发放、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筑牢特殊食品安全监管防线。

图文来源 | 安徽之声吴晶晶
微信编辑 | HM
微信审核 | 张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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