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群众担心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建立后
个人账户将会减少
会影响到报销待遇
那么,
实施门诊共济保障后,会发生哪些变化?
个人待遇是否会受到影响?
安徽省医保局副局长汪和平
做了详细解读。
“此次改革补齐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保障的制度短板,由原来的个人积累式走向了互助共济式,这不仅是保障模式发生变化。”汪和平介绍,此项改革之前,按照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相关统计,我省2020年个人账户当期收入149.06亿元,“这是职工个人名下的,别人不能使用。”
从总体测算情况来看,通过这次改革实现基金的“腾笼换鸟”,当期会有45亿左右的基金用于加强门诊保障,真正用到患者身上,特别是老年人身上,极大激活和提升基金使用效率。
同时,门诊保障机制对基层医疗资源配置、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和群众普通门诊保障起到了集合效应。一方面,现在门诊也同样可以报销,不需要去住院了,老百姓小病能在基层医疗机构看了,就医成本会大幅度下降。另一方面,共济保障机制直接支付的不仅仅是老百姓的就诊费用,也是基层医疗服务的投入,实现了基层医疗服务的充分共济和资金保障,对基层医疗服务的管理、规范也会进一步提升。
有群众认为改革后的个人账户减少了,可能影响待遇。对此,汪和平解释,个人账户新计入的减少并不意味着整体保障功能的降低。
“在这次改革中,调整个人账户计入方式,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在职职工和大部分退休职工的个人账户计入都会减少。”汪和平说,这次改革是调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扩大门诊共济、转换制度模式,它是改革的必然结果。
个人账户减少了并不意味着保障会损失,而是放到了共济保障的“大池子”里,形成了新的保障机制,把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据其介绍,截至2021年11月份,全省个人账户累计结余253亿元,前期的个人积累仍然归个人所有。而门诊共济保障新机制总体上是基金的平衡转移,通过实现个人账户和门诊共济的大平衡,更有利于医保制度的长远可持续性发展。
安徽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将可全家使用
据介绍,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职工普通门诊保障待遇。
对参保职工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以及在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门诊处方外配购药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在职人员的报销比例50%起步,退休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同时,与个人账户计入额度相衔接,按照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左右设定“门槛费”、按照5%左右设定“封顶线”。
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行门诊按人头付费、适度拉开不同层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等,引导参保人员在基层首诊就医。
此外,还将继续执行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逐步扩大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共济保障。还将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1.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2.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3.职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等;
4.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

消息来源 |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
微信编辑 wyh
微信审核 | 韩锦
微信终审 | 张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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