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能源法的推行不仅填补了能源领域的立法空白,为我国能源安全做了支撑,同时也将促进能源结构的调整。

能源分为可再生能源和非可再生能源,目前我国支持优先利用开发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波浪能、潮汐能、海洋温差能、地热能等。它们在自然界可以循环再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将有助于实现能源的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对于普通群众来说,意味着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享受到更加经济、环保的能源服务。
生物质能源和风能、太阳能并列为三大可再生能源,它来源广泛,每年都有大量的工业,农业及森林废弃物产出,是新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 明确优先地位:《能源法》明确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生物质能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开发利用被置于优先发展的序列,为生物质发电市场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 鼓励技术研发:专章规定能源科技创新,激发企业和科研机构对生物质能源技术的研发投入,有望在转化、储存等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提高生物质发电的效率和效益,推动产业升级。
• 优化市场环境:强调完善能源市场体系,优化市场环境与投资氛围,保障公平竞争,打破垄断,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物质能源产业,为生物质发电市场带来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 促进协同发展:鼓励多能互补与协同发展,生物质能源可以与其他可再生能源协同,形成稳定能源供应体系,还能与农业、林业、环保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共赢,拓展生物质发电的应用领域和市场空间。
• 消纳责任变化: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由电网兜底分摊给供电企业、售电企业、相关电力用户和使用自备电厂供电的企业,生物质发电企业需要更加注重与市场主体的合作,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以确保发电量的有效消纳。
• 政策落实监管:虽然《能源法》为生物质发电市场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政策的具体落实和监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以确保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