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
谢娜、张杰夫妇在上海买房的事
冲上热搜
到底什么情况?

事情还要从一位博主的发文说起
@上海房地产观察 爆料
▽
张杰谢娜买房跳单
看了两次说不喜欢不买
后面直接找房东签约
一名化名H的经纪人表示,张杰、谢娜曾于2019年6月21日和22日两次在其带领下看房,而后以不喜欢这套房子为由不再购买,但后期H发现,二人其实是私下联系房东购买了该房源,避开了100多万大额的中介费。
这位H经纪人称,谢娜张杰看中的思南公馆东苑,面积341.77平方米,竣工时间2010年,售价6200万元,折合单价约18.14万元。
事后,谢娜张杰的两位律师还找到这位中介的公司去威胁,称如果敢泄露他们的信息,就把他送进去。
从H发布的聊天记录,在对方说别拍照后,还是在看房过程中偷拍了好几张…
张杰谢娜发布声明
昨天,谢娜张杰方律师发表声明回应称:H先生捏造事实,提及的“跳单”、“威胁”等虚假信息已涉嫌造谣诽谤,同时其偷拍并发布个人隐私等行为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网传文章《谢娜、张杰跳单,威胁的中介感染了新冠》严重背离客观事实。
律师已受委托提请进入司法程序流程,并对该事件、涉事人及相关社交账号和平台保留其他法律追究的权利。

何为“跳单”?
所谓的“跳单”也称为“跳中介”,即通过中介寻到房源看房,结果私下和房东“手拉手”直接成交,避开中介费。
根据上述经纪人提供的信息,张杰、谢娜夫妇看中的,是思南公馆东苑7号101室,面积341.77平方米,竣工时间2010年,售价6200万元,折合单价约18.14万元/平方米。
按照房屋成交价2%的常规市场佣金比例来算,若谢娜、张杰通过中介购买这套房产,需支付中介费约124万元左右。
律师:是否构成“跳单”需认定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雷国亚表示,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这就意味着如果买家接受了中介的服务后跳单,需要照常向中介支付相应的中介费的。但这里的“直接订立合同”,指的是双方直接交易,而没有通过任何一家中介。
本文综合自:新闻坊、@上海房地产观察、新闻晨报、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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