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加大支持批零住餐
旅游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
1.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对申请“政信贷”金融产品新增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且贷款期限1年及以上的企业,给予50%最高50万元贴息补助。
2.免收企业房屋租金。对承租本市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延续免收房屋租金至上半年底。免收房屋租金必须落实到最终承租户。
3.加强水电气服务保障。对企业经营用水、用气费用各给予10%补贴。实行“欠费不停供、不收滞纳金”措施,且可暂缓3个月缴纳费用,鼓励电力、通信等企业参照执行。
4.发放企业稳岗补助。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经营,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给予2000元/人的稳岗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不重复享受)。企业针对政策执行期内稳定就业员工开展技能培训的,给予500元/人技能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阶段性缓缴单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6.拓宽企业市场渠道。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培训、会展等活动交由旅行社承接。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放宽星级、所有制等门槛限制。
7.鼓励新能源汽车及家电消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在现有电费补贴基础上,再给予1000元/辆一次性电费补贴;消费者购买单件3000元以上绿色智能家电的,给予200元/台一次性补贴。新能源汽车补贴总量1万辆,绿色智能家电补贴总量10万台,用完即止。
8.支持做好防疫工作。对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和旅游企业购买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防护用品达到5万元的,按3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10万元。对企业员工定期免费开展核酸检测。
9.加强平台企业监管。加大对第三方网络平台监管力度,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提高服务费标准的及时约谈,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商户服务费标准,给予阶段性服务费优惠。
在全面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对在合肥市登记注册从事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旅游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以上政策支持,执行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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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前,3月22日下午,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虞爱华主持召开合肥全市批零住餐及旅游企业座谈会。座谈会上,庐州太太、同庆楼、丰大国际、世纪联华、大洋百货、欧拉汽车、蒙牛、安徽中青旅、国逸酒店等企业代表结合自身经营状况,从税费减免、稳岗补贴、平台监管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旅游行业,就业容量大、受疫情影响重。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以赴保企业,保企业就能保就业,保就业就是保民生,在落实好已出台政策措施基础上,及时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帮扶举措,支持批零住餐及旅游企业渡过难关。
一是“免”。研究实施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零住餐及旅游企业,承租市(县区)、开发区等行政事业单位和国企物业的,可考虑先免收3个月房租。
二是“补”。研究实施水电气“疫情价”,对批零住餐及旅游企业,可考虑先给予三个月水电气补贴,视情对经营困难的实施欠费不停供。研究实施新能源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品购置补贴。
三是“减”。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退税减税降费一系列政策,可考虑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研究继续实施工伤保险费可减半征收、下调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等政策。
四是“缓”。研究实施阶段性可缓缴社保、公积金等政策,各类涉企收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
五是“放”,研究支持旅行社参与承接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非旅游项目。
六是“管”,研究实施规范平台经济发展,对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行“穿透式”监管,对蓄意提价和谋取垄断的平台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是“建”,研究探索成立稳就业、保民生的国有平台企业,以政府更有为,推动市场更有效,最大限度地降低餐饮、零售等企业经营成本,促进各类企业有序竞争、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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