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修订印发了《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其中,高中阶段有哪些学生资助政策呢?一起来看看吧!
高中阶段的资助政策包括:普通高中的免学杂费和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奖学金、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

一、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其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杂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其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分为2-3档。

三、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其资助对象为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四、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其资助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五、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其资助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分为2-3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