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
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获悉
该局已下发通知
要求做好夏季高温天气
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加强酷暑高温时期
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
完善夏季施工应急救援预案
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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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作业单位要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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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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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施工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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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