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主城区百荷住宅小区10栋504室业主李昌植拨打市长热线反映说,前几日,他将电动车停在了楼下,谁知,没过多久,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一个大水泥块“从天而降”,砸坏了他的电瓶车。
▲被砸坏的电瓶车(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日前,记者来到了现场。李昌植告诉记者,这砸坏他电瓶车的水泥块,是从百荷住宅小区10号楼外墙上脱落下来的。
▲【主城区百荷住宅小区10号楼业主 李昌植】
电瓶车上的电表啊,还有开关基本上都砸坏了,当时那个重量还是比较大的,当时要是砸到了人,那人基本上就没有了,那水泥块掉下来就像刀一样,2平米大的水泥块。


李昌植说,百荷住宅小区建于上世纪90年代,外墙水泥块脱落还是第一次,一脱落就有这么大的“杀伤力”,这让他很担心。

▲【主城区百荷住宅小区10号楼业主 李昌植】
外墙水泥块一松动以后,还要继续往下掉。我这里是个人行通道,百荷住宅小区里面,每天早早晚晚许多人从这通道里面走,上街、买菜,都从我门口走。假设到我这旁边之后,五楼的水泥块再掉下来了以后,把人砸到了怎么办。


为了能够解除隐患,李昌植将小区楼房外墙水泥块脱落的问题,向贵池区清风街道府学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反映,希望他们能够维修。
▲【主城区百荷住宅小区10号楼业主 李昌植】
他们说无能为力解决最后的问题。因为没有资金。房屋一般都有维修基金,为什么我们这里没有,至于怎么没有的,我也不清楚。
百荷住宅小区建设年代久,属于老旧小区,现在也没有物业管理,带着业主们的诉求,采访当天,记者找到了贵池区清风街道府学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杨友涛。
▲【贵池区清风街道府学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 杨友涛】
我们接到消息后,就立即安排人员对危险地方,进行了处理。现在我们正在跟住户协商,由个人拿钱,我们正在找施工队过来。制定预算,多少钱,你们住户拿钱,来进行维修。(住户拿钱,他们没有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吗?)老房子没有,他们是上个世纪90年代末的房子。(他们愿意承担吗?)他们愿意承担。10号楼一个单元的5户,就5户承担。
采访当天,10号楼103室的业主也在现场。对于承担维修费用的问题,他是什么样的态度呢?
▲【主城区百荷住宅小区10号楼103室业主 盛心乐 】
我个人同意,书记说老房子没有维修基金,那只好自己承担,如果不搞的话,以后发生事故的话,哪个来承担呢?不安全,我们也怕再发生事故。


那么,贵池区清风街道府学社区居委会提出解决方案有法律依据吗?我们记者咨询了安徽安池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忠明。
帮忙律师
▲【安徽安池律师事务所律师 汪忠明】
既没有维修基金,也没有物业公司的老旧小区,如果出现公共部位损坏的,维修费用应当由出现问题的这个楼层这些住户,来共同分担这部分费用,是比较合理的。因为他们既没有统一的物业公司来管理,也没有交相关的物业费用,那么,这个费用当然应该由住户来承担。
既然已经理清了关系,明确了权责,接下来就希望百荷住宅小区的住户们能够积极配合居委会,尽快地将小区楼房需要维修的部位进行维修,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来源:池州广播电视台
记者:丁 瑶 方文斌
编辑:毕健健
审核:张明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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